近日,南京市江宁区行政复议中心成功化解了一起行政争议,有效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李某认为行政机关对某传媒公司作出的不予处罚决定不符合法律规定,故提起行政复议。在案件办理过程中,江宁区司法局工作人员细心地发现,李某除申请行政复议外,同时还提起大量的12345投诉工单和相关民事诉讼。经过调查了解,李某原系该公司合作主播,因劳务报酬与公司产生了纠纷,双方协商不成,故提起大量举报。查明矛盾根源后,复议工作人员在双方自愿的前提下,组织召开调解会,联合相关行政机关,紧盯突破点,最终促使双方达成了和解,传媒公司现场支付李某劳务报酬,李某撤回了复议申请及一切投诉举报与诉讼。
自行政复议体制改革以来,江宁区行政复议中心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做深做实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他们一方面在队伍建设上“再优化”,通过返聘、向第三方购买服务等形式,引入检察官、律师等力量,定期组织典型案件研讨、专题法律法规学习沙龙等活动,不断提升行政争议化解队伍的专业素养;一方面在调解方式上“再发力”,坚持“背靠背倾听、面对面沟通、心贴心调解”,对部分案情虽不复杂但根源问题未化解的复议案件,积极协调相关部门集中研判,寻求最佳解决方案,真正实现“定分止争、案结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