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丹阳市司法局成立法治社会建设专项工作组,以《丹阳市法治社会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为指引,积极打造大普法、大调解、社区矫正工作体系,强化司法所基础建设,推动全市法治社会建设全面提升,筑牢全市安全稳定“第一道防线”。
一是健全“大调解”工作体系,形成社会矛盾纠纷化解整体合力。加强全市“大调解”工作镇(街道)组织领导,打造由镇(街道)主要领导为主任,分管政法的副书记和政法委员为副主任,信访、司法、综治、网格化管理、派出所等基层社会治理站所为成员的一站式矛盾纠纷预防调处中心。中心直接指导、管理辖区内镇、村两级人民调解委员会矛盾纠纷化解和各村、社区开展网格化管理工作等工作,衔接镇(街道)综合执法局和为民服务中心。按照司法部、省厅、镇江市专项行动部署,组织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百日攻坚”,通过压实大调解工作属地责任,努力实现“小事不出网格、大事不出村、群体纠纷不出镇”,进一步提升矛盾纠纷调解率、解决率。建立部门与镇(区、街道)互动机制,推行矛盾纠纷化解“乡镇吹哨、部门报到”模式,使相关部门与镇(区、街道)密切配合,共同解决矛盾纠纷,避免矛盾激化。探索人民调解融入网格化社会治理,推进人民调解员、“法律明白人”、“三官一律”进网格,做好矛盾纠纷源头预防。探索“党建+人民调解”新模式,多元化解基层矛盾纠纷。完善与法院、行政调解、行政裁决、仲裁等衔接融通机制,保障非诉讼服务工作规范运行,确保多元化解社会治理机制有效运行。加大司法调解力度,发挥法检两院专业优势凸显“司法为民”情怀,将“定纷止争、案结事了”作为结案目标。
二是完善“大普法”工作体系,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参与普法工作,形成“八五”普法整体合力。高质量实施“八五”普法规划,强化“谁执法、谁普法”责任,推动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走深走实。抓好领导干部普法“龙头”工程。常态化组织开展领导干部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和宪法宣誓活动。市政府常务会议学法从每年6次改变为每次均安排学法,镇、街道党委政府会议集体学法参照常务会议学法计划执行。抓好机关事业单位干部职工普法“带头”工程。定期组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法治讲座、法治论坛、旁听庭审等活动,不断强化国家工作人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解决问题、推动发展的能力。抓好青少年普法“源头”工程。推广法治实践教学和案例教学,推进教师网络法治教育培训。推进校园法治文化建设,完善法治副校长制度。持续开展“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周”“学宪法讲宪法”活动和全国青少年网上学法用法活动等,健全青少年参与法治实践机制。抓好企业普法“拳头”工程。将法治教育纳入企业经营管理层、法务人员和员工培训内容,调动行业协会在普法环节的协查、协调功能。推进企业法治文化建设,打造企业法治文化品牌。接续开展安全生产法治宣传进企业活动,不断推动安全生产企业主体责任落地落实。抓好村(居)民普法“基础”工程。2022年将新培育一批村(社区)“法律明白人”,通过健全人员培训、备案、上岗和相关配套工作制度,尽快形成一支素质高、结构优、能力强的基层法治带头人队伍。抓好特殊对象普法“提升”工程。重点加强新媒体从业人员法治教育,将法治素养作为他们从业资格考评的重要内容,提升其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读社会问题、引导社会舆论的能力。结合妇女、残疾人、老年人、农民工等群体特点,开展有针对性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开展“服务大局普法行”系列活动,争创法治宣传教育特色品牌,在各镇(街道)打造法治文化阵地的基础上,在全市所有村(社区)、学校和768家规上企业建立法治文化阵地,形成全市法治文化氛围。
三是打造社区矫正工作规范化、标准化工作体系,实现社区矫正精准矫治。充分发挥社区矫正委员会作用,广泛动员全市群众性自治组织参与社区矫正工作,引导村(居)委会协助做好社区矫正工作,将社区矫正对象纳入网格化管理和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推进社区矫正和基层社会治理工作深度融合,努力打造“专群结合、群防群治”的社区矫正工作新格局。规范开展执法行为,提高执法质效。进一步健全社区矫正业务理论学习培训机制,提升工作人员业务水平。严格执行《丹阳市社区矫正岗位练兵活动方案》,着力提升全市社区矫正执法规范化水平。定期开展联合执法专项督查行动,加大规范执法考核力度,杜绝执法不规范现象。聚焦精准教育帮扶,提升矫正质量。认真落实分类管理要求,加强智能管理建设,督促社区矫正对象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坚持分类教育和个别教育相结合,帮助社区矫正对象尽快适应社会、融入社会,不断增强教育矫治效果。做好扫黑除恶常态化工作,积极推进重点行业整治。加强社区矫正队伍建设管理,提供坚强保障。进一步统筹协调,多措并举,选优配强社区矫正工作人员队伍,为依法矫正、精准矫正、科学矫正提供坚强保障。加强反邪教宣传,加强国家安全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