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要你勤学苦练,一定会成为汽修行业的佼佼者。人生的路,不是只有读书这一条路,还有‘实干兴国’的‘大国工匠’,咱们不自卑,不放弃,踏实走好每一步,就是自己的英雄!”
——《静待花开》
疫情期间,扬中市检察院检察官贺俊将对帮教对象李飞(化名)的关切与期望浓缩在这封信中,告诉他梦想仍在,来日方长,我们一同静待花开。
远程宣告不起诉
兑现春暖花开的约定
4月9日,李飞盗窃案不起诉远程视频宣告仪式在扬中市检察院举行,该院第四检察部主任王樱戴着口罩、隔着屏幕对远在扬州的李飞宣读不起诉决定,屏幕里不仅有李飞及其家人,还有异地协作的扬州市江都区检察院的检察官和帮教司法社工陈老师,大家在“网络空间”里齐聚一堂,兑现春暖花开的美好约定,四方共同见证李飞附条件不起诉的“解封”。
一时贪念入歧途
失足少年犯下盗窃案
2019年,因一时贪念,十六岁的李飞盗窃了两辆电动自行车,构成盗窃罪。考虑到李飞犯罪时为未成年人,系初犯、偶犯,且已获谅解,扬中市检察院在委托专业社工机构开展社会调查的基础上,依法对李飞作出了附条件不起诉决定,确定了六个月考验期。
异地精准观护帮教
助力少年拥抱阳光
由于被附条件不起诉人李飞已经回到户籍地扬州工作,因此,扬中市检察院联合扬州市江都区检察院开展异地协作的监督考察,青少年司法社工负责开展观护帮教,检察机关负责跟进监督。结合李飞犯罪原因、家庭情况、成长经历、社交情况,扬中市检察院制定精准化的观护帮教方案,对李飞进行行为矫正和心理干预,鼓励他积极参加公益活动,通过定期面谈、日常微信联系及电话谈心等方式追踪李飞的状况,协助他培养法律意识和明辨是非能力。
疫情防控期间,扬中市检察院检察官通过“互联网+”帮教模式,借助公众号、微信、电子邮件、电话等线上帮教方式,时刻关注李飞的健康安全及心理状况。在得知李飞欲离开居住地找工作,还在“隔离”中的贺俊给他写了一封《静待花开》的信,表扬他长大懂事了,能主动为父母分担家庭负担,同时也叮嘱他疫情防控期间注意安全,希望他能耐心等待疫情结束,考察期满,再去好好找份工作。
考验期满临别赠言
少年扬帆再度起航
“在考验期间,贺俊姐姐通过无数次的视频联系,疏解了我的不安与焦躁,陈维老师带着我做了很多我以前没有做过的事情。这些事很有意义,即帮助了别人也让我看到了更大的世界。我真的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作为一个未成年人,我不应该触犯法律的红线。在以后的工作生活中,我一定会踏踏实实走好每一步,不辜负各位老师对我的期望。”
宣告仪式上,听着各位检察官、社工老师对自己的殷切期望,李飞立下了“军令状”。在视频镜头中李飞的母亲非常激动,感谢检察机关这么长时间对小孩的教育,并表示一定会好好管教小孩。朴实又直白的话语背后,不仅是对曾经错误的深刻反思,更透着对未来新生活的美好憧憬。
“临别我有几句话送给你:一是希望你能永怀感恩之心;二是希望你能珍惜来之不易的工作机会,不断提升汽修技术,踏踏实实做好这份工作;三是希望你能从这次违法犯罪中吸取教训,多结交一些积极健康向上的朋友……”
教育词宣读完毕了,宣告仪式结束了,但是属于李飞的新的人生旅程才刚刚开始。
为了最大限度地保护未成年人权益,扬中市检察院积极贯彻“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和“教育为主、惩罚为辅”原则,自觉更新司法理念,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将帮教、社会调查等专业事项交由专业机构开展,有效剥离未检社会化内容,弥补未检专业力量的不足。同时,针对异地未成年人帮教问题,该院联合户籍地检察机关共同开展异地协作监督考察,共同开展观护帮教工作,充分利用“互联网+”的智慧帮教模式,通过定位打卡、微信视频等方式保障疫情防控期间帮教不断线。
注:文中少年李飞为化名
1
2
3
4
1
2
3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