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打造一个中心,集成资源形成合力。打造一站式矛盾纠纷多元排查化解平台,推动社会治理相关资源集成整合至一体化社会矛盾纠纷调处服务中心、内嵌到为民服务中心,设立“两厅八室”及五个接待窗口,三层约550平方米,其中涵盖领导接访、综合调解、劳动仲裁、信访代办、远程访调、非诉服务、审务工作、心理疏导等功能室,集成人民来访接待、公共法律服务、多元矛盾纠纷调处等职能,实施信访接待、庭室驻点、站所轮值、专职调解员常驻、“三官一律”进驻中心等全覆盖运行模式,进一步明确职能、优化流程,凝聚多方力量,实现群众诉求窗口接待由“专科”向“全科”,由“群众等”向“等群众”转变,真正做到让群众“只进一扇门、能解所有纷”。
二是构建两级体系,实现矛盾有效处理。通过建立和完善街道和村居两个层级的矛盾纠纷预防和化解机制,构建统筹有力、运行高效的社会治理组织架构,打造层级分明、职责明晰、指挥顺畅、运行有效的“街道—村居”“网格—微网格—网格员”穿透式指挥体系,实现对社会矛盾的有效处理。街道办事处作为矛盾纠纷处理的主要机构,司法所和政法综治作为主要职能部门,负责统筹协调各方面的资源和力量,推动矛盾纠纷的多元化解。推行“一窗式受理、一站式调处、一条龙服务”的矛盾纠纷调处化解机制,定期召开调解主任工作例会,汇报各村居的矛盾纠纷情况,及时掌握基层动态;村居发挥前沿战略优势,用“铁脚板”勘探民情,摸排风险,发现矛盾纠纷后积极进行调解,并做好与街道的沟通衔接,确保小事不出村居,大事不出乡镇,矛盾不上交。
三是建强三支队伍,拉紧基层治理网络。全区划分455个网格,每个网格配备一名工作能力较强的网格员,明确工作职责,织密社会治理网络。定期入户走访,做到矛盾纠纷早发现、早上报、早处理,并实行日报告、周研判、月总结制度,对排查出来的矛盾和问题及时进行分类,针对拆迁安置、土地补偿、婚姻家庭、社会保障、政策落实等遇到的重点问题,对接司法所,引导当事群众正确寻求正规渠道解决。对排查出来的一些小矛盾纠纷,调解员直接上门,能当场解决就当场解决,解决不了就利用村、社区矛盾调解室,把矛盾纠纷摆出来,大家评、大家议,摆事实、讲道理、排怨气,坚持矛盾纠纷化解“一人一策、一事一法”。复杂矛盾纠纷则依托街道调委会,联合调解工作人员形成矛盾纠纷调解工作合力,及时有效地化解各类矛盾纠纷。落实法律顾问讲法、人民调解员说理联合调处机制,合力开展辖内矛盾纠纷排查化解行动,帮助村(社区)及时找准当事双方矛盾“痛点”,引导群众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矛盾纠纷。此外,通过加强对村(社区)调解员、“法律明白人”业务培训,在民主决策、法治宣讲等方面提供法律支持,提升纠纷化解质效;定期到服务单位提供法律咨询,听取诉求,帮助群众解决实际问题,从而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四是完善四项机制,推动深化非诉治理。构建“诉调对接、访调对接、援调对接、警调对接”四项非诉化解机制,制定“1+5+N”矛盾纠纷化解联席会议制度,进一步深化非诉化解,形成全方面、全流程、全领域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格局。诉调对接方面,前洲法庭在司法所建立法官工作站,司法所在法庭派驻人民调解员、网格员等力量,强化诉讼和非诉讼矛盾纠纷解决机制的有效衔接。近两年,前洲法庭在润洲社区、黄石街村设立法官联系点,在商会挂牌“惠法联商”商事调解室,升级建立远程矛盾化解会谈系统,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经济快速的优势,推动矛盾化解从终端裁决向源头防控延伸,切实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访调对接方面,推进信访工作与人民调解工作的深度融合,选派人民调解员参与信访工作,对适合人民调解的矛盾纠纷进行分流移送和及时化解,实现受理、登记、交办、承办、结案各个环节工作衔接,通过联席会、协调会等方式,加强舆情动态管控和风险研判,反馈矛盾纠纷预防调处进度。援调对接方面,依托镇(街道)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设立法律援助工作站,在村(社区)调委会设立法律援助联系点,将法律援助和人民调解有机整合,对受理的法律援助案件,按照“能调则调,应援尽援,调援结合”的工作原则,坚持调解介入案件办理全过程,开辟快速维权调解通道,以最快速度、最优服务解决群众急难愁盼的法律难题。警调对接方面,通过治安调解与人民调解的优势互补,共同化解民间纠纷。司法所与派出所建立矛盾纠纷联动联调机制,每月根据排查、调解的矛盾纠纷,将收集到的纠纷苗头线索进行综合研判、集体会商,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及时处置,驻村民警在日常接处警和下村走访过程中,发现涉及邻里、婚恋纠纷等情况马上通报,联合村(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员开展有针对性地调解工作,确保一方平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