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简介
一天夜里,小李酒过三巡开车回家,在行驶过程中因醉酒导致车辆失控,先撞到了小夏停放在路边的轿车,随后又将小夏撞倒,车辆直至撞到护栏才得以停止。事发后,小李因为害怕自己醉酒驾车的行为被处罚,便弃车逃离了现场,但当天就被交警查获。交警部门认定,小李酒后驾车未安全行驶是造成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要负事故的全部责任。小李因犯交通肇事罪被追究刑事责任,而小夏也因为这次事故导致内脏破裂、肋骨骨折,花费医疗费十万余元,还构成了伤残。
小夏要求小李赔偿所有损失,小李虽然愿意赔偿但由于经济拮据,只能赔偿一部分。而小李车辆投保的保险公司则表示,由于小李醉酒驾车逃逸的行为属于该公司商业三者险中不予赔偿的范围,所以拒绝在商业三者险中赔偿。小夏协商不成诉至无锡市锡山区法院,要求保险公司和小李赔偿损失。
裁判说理
根据《民法典》的有关规定,自然人的身体权、健康权受法律保护。醉酒后驾驶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导致第三人人身损害,当事人请求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应予支持;如保险公司对禁止性规定已尽到提示义务,则可在商业三者险范围内免于赔偿。
本案中,小夏因交通事故受伤,依法有权主张赔偿。保险公司提供的小李车辆的投保单、免责事项说明书载明,“驾驶人饮酒驾驶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的,保险人不承担赔偿责任”,同时条款文本进行了加黑加粗,并由小李签字确认,足以证明保险公司对禁止性规定尽到了提示义务,可在商业三者险中不予赔偿。但保险公司仍需在交强险限额内赔偿小夏的损失。
最终,法院判决由保险公司在交强险限额内对小夏进行赔偿,超出交强险限额的费用六万余元则由小李赔偿。
法官评析
类似于本案中小李的情况,通常是所有酒驾后发生交通事故的缩影,一方面已涉嫌刑事犯罪,将会面临刑事处罚,另一方面也将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如保险公司能够证明已就醉驾可免责的条款进行了提示,那么保险公司就可能在商业三者险限额内免责,超出部分的赔偿则需要肇事者承担。
法律的红线不可触碰,一时的侥幸大意,可能产生自己难以承受的后果,每一次拒绝醉驾,都是对自己和他人生命的尊重和守护,远离醉驾,莫让侥幸成为悔恨的源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