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阴市司法局认真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积极探索矛盾纠纷预防化解机制,全力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年初以来,全市各类调解组织调处矛盾纠纷37047起,真正实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将矛盾纠纷消灭在萌芽状态。
一、抓重点,强基固本“筑堡垒”
巩固健全市、镇、村(社区)三级调解组织网络,推动人民调解网络由“3531” 向“3NN1”发展。大力加强基层调解组织规范化建设,严格落实《江苏省人民调解委员会建设规范》要求,针对部分人民调解组织人员配备年龄偏大、兼职较多等问题,结合调解组织登记备案工作,积极督促协调有关部门和属地政府严格落实组织建设、人员配备和制度机制等方面规定,加强人员配备,加强各类标牌和硬件设施配套,全市617个调解组织全部达到规范化建设要求。加强重点领域及新新型调解组织培育,围绕“345”现代产业体系,组建集成电路、生物医药、高端装备制造、金属新材料等新兴行业性调解组织4个,其它调解组织4个。
二、攻难点,打好预防“主动仗”
健全社会矛盾纠纷网格化排查制度,指导市矛盾纠纷调解工作领导工作小组成员单位建立健全重要节点时期专项排查制度,做到平常时期市每月、镇(街)每半月、村(社区)每周的矛盾纠纷排查机制,实现矛盾纠纷排查全覆盖。结合新形势下矛盾纠纷新特点,协同相关部门(单位)制定《关于建立完善网格化排查和预警核实报送制度的通知》,推行矛盾纠纷排查“格长制”。落实社会矛盾纠纷定期分析制度,客观分析全市矛盾纠纷发生、发展规律和重要不稳定隐患,及时上报政府领导,为维稳决策提供依据,特别是在近期开展基层突出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专项行动期间,紧扣重点领域和重点人员,完善矛盾纠纷“周报”、“日报”制度,强化矛盾纠纷排查调解处工作,努力将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解决在基层。
三、强亮点,出好联动“组合拳”
按照部门联动,上下联动、条共结合、以块为主的原则,切实加强上下之间、左右之间的协调联动。一是上下联动。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积极处置辖区范围内的矛盾纠纷,对重大疑难或涉及市镇两级有关方面的矛盾纠纷,市镇联动,协间处置。二是左右互动。积极开展人民调解与诉调、公调、检调、信调、援调的有机对接,整合调解资源,创新工作举措,形成调解合力。对涉及部门联动较多的矛盾纠纷,在市调处中心统一组织下,各涉案单位共同参与调解。三是内外齐动。注重本系统协调联动,井通过聘请调解志愿者等形式,把社会各界热心调解事业的人士组织起来,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因素,共同做好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化解工作,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共同化解的工作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