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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札记:不要让婚姻“所生”孩子成为“所剩”孩子
2024-07-09 10:27:00

  孩子是父母的心肝宝贝、掌上明珠,父母恩爱,家庭和睦,孩子自然幸福满溢,拥有难忘的快乐童年。然而,当父母婚姻走向破裂,他们对孩子的爱与付出又将会在何种限度上打上折扣呢?

  我们知道,民法典、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规定明确了父母与子女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法律上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但现实生活中,人情毕竟不如法律理性……我协助员额法官办理的涉婚姻家庭执行案件不多,但每每看到抚养费案件的执行申请书,都觉得它很重很重,无奈、揪心等不该有的消极色彩,总是挥之不去。 

  这类案件中,被执行人大都常年缺席孩子成长,孩子抚养费能拖则拖、能扣则扣,甚至人间蒸发,难觅踪迹。当然,“冷血”家长不是一天练成的,“幸福的家庭都是相似的,不幸的家庭各有各的不幸”:有的“脱娃”家长,一旦婚姻基础堙灭,便殃及孩子,不再承担法定抚养义务;有的家长经济条件不好,甚至长期失业、在家“啃老”,抚养孩子对他们来说是个不小的负担;有的家长再婚后,与孩子不在同一城市,再婚配偶不支持甚至阻挠支付抚养费,导致亲子关系逐渐“冰封”…… 

  最近办的一桩离婚后财产纠纷案件,实在让我头快抓秃:女方已再婚再育,要求男方支付财产归并款,男方则要求扣除离婚至今女方应承担的给付两人所生孩子的抚养费、教育费、医疗费。从女方的角度看,与前夫生活不幸,二人婚姻关系已经结束,现又有法院生效判决为依据,她想一次性要回属于自己的归并款、不再往来,是情理之中;从男方角度看,平时要接送孩子上放学,周末接送孩子课外活动,为给孩子提供更好的学习生活条件,在学校附近租房居住,尽心照顾儿子饮食起居,开支不小的同时,工作精力也被占用,事业受到不少影响,现在要求他一次性全额支付归并款较为难度。 

  由于双方的“离婚大战”持续时间较长,加上双方家人的来回拉扯,原本一个小家的矛盾变成两个大家庭的积怨,积重难返,甚至演变为无理性的对抗。想从根本上解决双方矛盾,难度极大。幸好通过与社区、妇联等多方努力,在有利于孩子学习、生活、心理健康的大前提下多次与双方展开协调,最终促成双方关系缓和、达成抚养费抵扣部分归并款并分期履行剩余款项的方案。 

  去年还有个抚养费案件,也让我们头疼不已:2014年男女双方离婚时,男方承诺每月支付儿子抚养费5000元,但“太美的承诺因为太年轻”,从孩子四岁到上初中的十年间,男方共拖欠抚养费42万余元。法院判决后,男方仍无动于衷,无奈之下女方带着孩子向法院申请执行。 

  面对执行干警的问询,男方坚持表示自己因种种原因导致工作不稳定,收入较低,无力承担42万余元的抚养费,甚至之前的承诺也要作废。事实果真如此吗?通过调查,这位“穷爸爸”实际是一个软件公司的法人和股东,软件公司业务情况良好,客户遍布长三角,生意做的红火,那钱都去了哪儿? 

  通过调取微信、支付宝明细、核实聊天记录,发现这位父亲对于客户的转款,明确提示对方“我的微信不能收款”,退回转款的同时,要求客户将款项指定支付至现配偶名下。结合男方的一系列行为,法院将证据予以固定,并将相关线索以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移送公安侦查。 

  该案向法院提起公诉后,“穷爸爸”一改往日“没钱”的口风,积极履行了全部抚养费。此时,尽管他已经悔不当初、积极配合,但为时已晚,他不仅要承担民事责任,还要接受刑事制裁。 

  或许有人会质疑,为何非要动用刑事手段,爸爸留了案底,孩子以后考不了公务员、参不了军咋办?但人生其实没有那么多计划性,孩子的未来不是只有一种可能性,如果不强制执行,仅靠母亲微薄的收入,孩子得不到应有的物质基础保证,享受不到良好的教育资源,才是对孩子生存权、受教育权的剥夺。亲属间的侵权或侵害,本就比较隐蔽,外人难以发觉或干预。如果案件进入执行程序,法院依旧放纵、漠视被执行人的违法甚至触犯刑法的行为,那未成年人权益保护便难以真正得到落实。

  作为执行干警,我想说,孩子不是父母讨价还价的筹码,而是家庭的未来和希望。当夫妻之爱已成往事,父母和孩子的血脉却永远无法割裂,基因会伴随着孩子代代相传。孩子更是父母的一面镜子,不仅言传更要身教,一通电话,几句关心,一天陪伴,随时回应,让孩子感受到满满的安全感和爱意,必将成为孩子日后的底气和硬气。 

  也曾跟部分案件的“小当事人”聊过,他们对“抚养费是什么”并无概念,但对爸爸妈妈不能经常陪伴自己却表现出格外失落。其实他们的需求不高,周末的一顿饭、辅导班的接送、学校里有趣的事可以分享……执行抚养费,是为孩子执行,但执行的其实不是钱本身,而是父母的爱和关心。 

(作者:无锡市新吴法院执行局 潘家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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