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超市都会推出特价水果,超低的价格让消费者心动,但特价水果也有不同“品相”,你会如何选择?
孙某在超市购买了6个打折苹果,共计11.16元。第二天,孙某就向超市反映苹果腐烂,超市当即退还了货款。
退款当天,孙某花费3.73元又在该这家超市的打折区购买了10个芒果。20分钟后,孙某向消协电话投诉举报芒果腐烂。因赔偿差距太大,消协没有调解成功。
不久,孙某向无锡市锡山区法院起诉。就在开庭当天,孙某叒在超市花5.63元购买了6个打折苹果,表示这些苹果也是“烂水果”。至此,孙某以三次购买到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水果为由,向超市索赔3000元。
超市方面称,孙某购买的苹果和芒果是超市蔬果折价区的袋装水果,苹果因磕碰有损伤,芒果因挤压或采摘时芒果根部汁液流到表皮导致黑斑,但不影响食用。超市在折价区设置了提示牌,提醒顾客谨慎购买,而且折扣区水果包装使用的是透明包装袋,不影响顾客查看水果情况。孙某三次购买这些水果,纯属故意,不同意赔偿。
法官说法
这个案件的争议焦点,在于孙某所说的“烂水果”是不是法律上所说的“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
孙某购买的折价水果,超市使用了透明袋包装销售,孙某应当预见到水果有一定瑕疵且可以直观观察水果外观。根据孙某提供的前两次所购水果照片以及第三次所购苹果实物,这些折价水果不属于禁止销售的、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用农产品。据此,法院最终驳回孙某的全部诉讼请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