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阴市坚持以化解矛盾纠纷为主线,创新理念,狠抓长效机制建设,人民调解工作整体推进,年初以来,各级调解组织调处矛盾纠纷13094件,为维护社会稳定,促进平安江阴建设做出了积极贡献。
健全“三调联动”机制
坚持在“联”字上下功夫,在“动”字上做文章,建立健全以人民调解为基础,行政调解、司法调解各自发挥作用、又相互衔接配合的“三调联动”工作机制,与人民法院加强工作沟通,共同研究推进人民调解与司法调解有效衔接;积极指导卫生、公安、人社等行政部门出台文件,推进人民调解与行政调解向多层次、多领域引进。强调部门的积极性,按照“谁受益,谁出力“原则,由组建单位为调解组织提供办公设施和必要的工作运转经费。涉及跨地区、跨部门的矛盾纠纷,相关部门主动配合,齐抓共管、共同化解,实现了资源共享、双向互动、绩效“双赢”。健全“多调对接”机制
在法院、检察院、公安派出所、信访局设立调解室或调解窗口等措施,极大地提高了化解矛盾纠纷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凡调解成功的轻微治安案件,公安机关不再处罚,年初以来共有3534件有可能激化的治安案件就地化解。法院在受案阶段和诉讼过程中,首先告知和引导当事人优先选择人民调解,将大量的民事纠纷案件分流到调解组织,减轻了法院的工作压力,诉前调解成功率达到40%以上。轻微刑事案件、刑事自诉案件,先行就民事赔偿部分进行委托调解,达成“刑事和解”协议的,检察院直接行使不捕、不诉权,达到了减少对抗,促进和谐的目的。对可能调解解决的信访案件,力争通过耐心细致的说服教育做到息诉罢访。“多调对接”机制的建立,既有效发挥了属地的群众优势,又最大限度地发挥了政法部门的法律优势、行政机关的政策优势和协会行业的知情优势,取得了事半功倍的效果。健全排查化解机制
坚持排查预警制度,村(居)委会每周、乡镇(街道)每半月、全市每月开展一次矛盾纠纷大排查,重大节日、重要时段、敏感时期,加大排查密度,使所有矛盾纠纷全部纳人管控视野。建立应急处置制度,由综治部门牵头,联合法院、检察院、公安等部门,针对可能发生的突发性、群体性矛盾纠纷,制定应急处置预案,明确部门任务和分级处置细则,形成了系统联动、分工明确、相互协调、信息畅通的应急处置体系。用好考核奖惩制度,将矛盾纠纷排查调解工作纳入法治建设考核范畴,合理确定考核项目,量化考核分值,考核结果与评先树优挂钩,不仅调动了各个层面的积极性,而且强化了各级司法行政机关的职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