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毫无准备,突然出现!
2024-06-21 09:36:00

“推门听庭”是指不预先告知出庭检察官,直接到法庭旁听庭审,并对检察官庭前准备、出庭情况、文书质量、出庭效果等进行评议、讲评的活动。根据案件情况,“推门听庭”可以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等一同进行。
   
为进一步落实“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要求,突出实战实效实用导向,今年3月初,无锡市锡山区检察院制定出台进一步深化“推门听庭”工作的相关制度,以制度化规范原来随机听庭,倒逼检察官不断提升出庭公诉能力。


619日,一起故意伤害案件即将开庭,忽然间,一群人手拿资料推门而入……
   
这是锡山区人民检察院“推门听庭”活动。该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带领部分院领导班子成员、资深检察官及部分年轻干警走进庭审现场,“不打招呼”直接听庭,观摩评议公诉人表现。活动还邀请人民监督员参与,共同检验出庭“真功夫”。

本次庭审中,公诉人紧紧围绕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进行全面系统的举证、质证、答辩,条理清晰,详略得当,展现了过硬的能力素质和精神面貌。
   
“庭前准备工作深入细致,不错。”
   
旁听席上,观摩人员认真填写《听庭评议表》,围绕出庭检察官法律文书制作、庭前准备、出庭质量效果、出庭规范等方面,客观公正地对庭审活动进行量化打分。


庭审结束后,观摩人员召开听庭评议会,逐一发表评议意见,分析问题不足、总结经验教训、提出意见建议,通过加强检察官之间的学习交流,营造重业务、提质效的良好氛围。
   
“参加此次推门听庭议收获满满,公诉人对案件的准确把握值得我们学习,同时也让我对’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有了更深刻的理解。”参加评议的年轻干警表示。

    人民监督员黄平认为,“推门听庭”形式很新颖,像是给检察官的一次“突击考”。主动邀请我们人民监督员监督检察办案活动,保障了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尤其是现场观摩这种看得见的方式非常有意义。这次出庭,公诉人准备充分、举止规范,紧紧围绕指控事实发问,从客观到主观深入剖析犯罪构成,精准回应争议焦点问题,逻辑严密、有理有据,取得了较好的庭审效果,是检察机关“高质效办好每一起小案”的生动诠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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