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力保障涉民生案件及其他小标的案件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4月27日,宜兴法院开展“小标的 大民生”集中执行专项行动。凌晨6点,执行干警就整装列队,奔赴丁蜀镇、新街街道等地,经过12个小时的奋战,共现场搜查4处,拘传8人,司法拘留1人,当场执结案件5件,达成和解2件,腾退交付房屋2处,执行到位金额80.78万元。
一、拒不支付物业费 释法明理促执结
某小区业主周某拖欠物业公司两年物业费共计7300余元,法院经审理判决后,周某仍未支付。案件进入执行程序,被执行人名下无可供执行的财产,也联系不上。
晨间行动中,执行干警通过各方信息查询到被执行人的具体住址,于早上7时到达该住址,和准备出门上班的周某撞了个正着。面对执行干警的突然出现,周某很是意外,但仍拒绝支付物业费。执行干警对其释法明理,告知其拒不履行将面临罚款、拘留等法律后果。在执行干警的协调下,周某与物业公司达成和解,最终周某支付物业费7000元。
二、司法拘留第二天 家属主动来还钱
“我是魏某的家人,我凑来了执行款,能解除拘留吗?”4月28日,被执行人家属着急地向执行法官询问。
原来,魏某拖欠申请人蒋某4万元租金,在之前的执行过程中,魏某曾与蒋某达成执行和解协议,但却并未按照协议履行,一直东躲西藏,企图躲避执行。集中执行行动当日,宜兴法院来到魏某的临时住处,将其传唤至执行局,执行法官再次向其阐明拒不履行法律义务的后果,魏某仍然拒绝还款,执行法官当即决定对魏某采取司法拘留15日的强制措施。次日,魏某妻子主动来到法院全部代为清偿。至此,该起执行案件画上圆满的句号。
三、干警化身“搬运工”善意执行获点赞
张某因拖欠银行债务,其名下抵押给银行的房屋被宜兴法院依法进行司法拍卖。但在司法拍卖成交后,张某一直拒不搬离,导致房屋无法交付给买受人。为此,宜兴法院决定对该房屋进行强制腾退行动。
到达执行现场后,被执行人张某不仅不配合执行还采取多种方式抗拒执行,执行法官向被执行人耐心释法明理,被执行人的态度逐渐缓和,表示不再阻挠法院执行。考虑到被执行人身体残疾、行动不便,执行干警主动当起了“搬运工”,经过两个多小时的努力,终于完成腾退工作,顺利将房屋交付给了买受人。“感谢法官帮忙搬家,是我一开始的态度不对,我向你们道歉。”被执行人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向执行干警表达了谢意。
下一步,宜兴法院将常态化开展“小标的 大民生”集中执行专项行动,强调“一次有效执行”,落实“每案必搜”的工作要求,不断总结小标的案件的办理经验,以“如我在执”的意识,使“小案不小办”的执行标准成为一种常态,以最快最优最准的行动,用“真金白银”兑现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