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阴市司法局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规范和监督罚款设定与实施的指导意见》,强化行政执法协调监督机制,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健全行政裁量权基准,规范和监督罚款设定与实施,进一步优化法治营商环境,为全市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
一是严格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的落实。上级基准,应用尽用。市市场监管局、水利局、人社局、住建局、文体广电旅游局、应急局在执法过程中已全面适用省级裁量权基准,交通运输局直接适用无锡裁量权基准。本级基准,能清尽清。城管局、资规局上级还未出台裁量权基准,目前还在使用本级制定的裁量权基准,同时对本级制定的裁量权基准进行清理。我市各镇街适用市司法局组织赋权部门制定的镇街裁量权基准。细化基准,严格要求。执法过程中,如发现需进一步细化的基准,严格按照制定规范性文件流程,出台自由裁量基准制度,通过开展专项督查对相关行政裁量工作进行严格把关。
二是严格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工作制度的落实。江阴市建立健全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各项工作制度,促进规范和监督罚款设定与实施。建立健全行政处罚说明理由制度。行政执法人员在行使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时,应当充分听取当事人的陈述、申辩,对当事人的申辩意见是否采纳以及处罚理由,在处罚决定中应当予以说明。建立健全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合法性审核制度。对涉及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行政处罚,除依法当场处罚的外,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案件调查人员提出行政处罚建议,交本单位法制工作机构进行合法性审核。建立健全行政处罚案卷评查制度。各行政执法机关对本单位的行政处罚案卷进行案件评查,对案件中的行政处罚自由裁量进行进一步评查,以违法的事实、性质、情节和社会危害程度为纵向坐标,以从重、一般、从轻、减轻或者不予处罚情形为横向坐标,进行综合裁量,实现对‘自由裁量权’的网格化判定。
三是严格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管理工作的监督。每年组织监督人员赴市级部分行政执法机关和镇(街道)综合执法局深入开展“嵌入式”行政执法监督,深入开展执法大检查活动。组织开展执法案卷专项评查,组织执法案卷评查专家组抽取21个市级行政执法部门、17个镇街的行政处罚案卷进行评查,重点检查相关案件是否存在乱收费、乱摊派、乱罚款、乱检查的违规行为,查看规范适用自由裁量权基准等情况。拓宽监督渠道,建立行政执法监督与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纪委监察、司法监督等监督渠道,实现信息共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