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债还钱,天经地义,天涯海角,不离不弃?注意!讨债不当也会身陷囹圄!
案情介绍
王某向朱某借了10多万元,但还了5万后没钱再还。朱某多次催讨未果、失去耐心,决定给王某点“颜色”看看。
一天,朱某纠集陈某等人找到王某,将他带到朱某的公司内逼要债务。期间,朱某殴打了王某,还安排陈某24小时看管王某,逼迫王某筹款还债。王某被关了6天,直到他的亲属向朱某支付欠款后才被放回。
无锡市锡山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朱某伙同他人为索取债务非法拘禁他人,其行为已构成非法拘禁罪。在共同犯罪中,朱某起主要作用、为主犯,陈某起次要作用、系从犯,最终法院认定朱某、陈某构成非法拘禁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至九个月不等。
值得注意的是,陈某虽然认罪认罚,但一直认为自己没有对王某实施暴力,只是在一旁“陪同”王某,应该“没什么大问题”。
法院提醒
公民人身自由神圣不可侵犯,本案中陈某虽认为自己仅是陪同被害人,但他的行为对被害人形成了软性控制,将被害人控制于特定的场所内,要求其向家属索要欠款,实际上已经触犯了刑法,构成非法拘禁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