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称可代理茅台冰激凌分销资格,并向下级代理商收取百万“保证金”,实际上不但授权书是公司文印室“出品”,所谓保证金也被其还债等花用一空。2024年1月15日,李某被江苏省无锡市滨湖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合同诈骗罪起诉。
2023年3月,住无锡市滨湖区的某电子商务公司王女士打开微信,发现经常照顾自己生意的老客户陈某某告诉她,自己近期负责了茅台冰激凌的全国招商工作,只需交保证金便可成为区域代理,在区域内独家经营并受茅台总公司的保护。
3月4日下午,王女士和陈某某约在苏州某写字楼面谈。王女士看到公司显眼位置有茅台集团标志,一同会面的还有一名自称茅台集团“李总”的男子。据“李总”介绍,茅台冰淇淋代理的前景广阔,如能抢占先机,绝对有利可图,自己还可以帮其对接市场。王女士被说得心动,当场用手机转了22.5万元保证金给对方账户。
转款时,王女士提出,为何收款方显示的公司名称并非茅台集团,而是贵州某某酒业有限公司?“李总”拍胸脯保证,该公司就是茅台集团旗下专门销售茅台冰淇淋产品的,不用担心。付款后,对方又出示了一份茅台冰淇淋产品购销合同,合同显示销售区域覆盖无锡城区(包括五个区范围),相应保证金则升为一百万。
王女士又问,为何不是代理费而是保证金?陈某某和“李总”向她解释说,代理费是不退的,而保证金期满退还,在对接商户进货结算时,超过十五天结算期就从中扣除。
王女士听后打消了疑虑。但她常年经商又多了个心眼,追问两人为何签订的是购销合同而非代理合同。对方又解释说,到时不用王女士具体铺货,他们可自行负责市场对接。在“一年轻松稳赚几百万”的巨大利润的吸引下,王女士在合同上签字,并在几天之内转款完毕。同月18日,“李总”与王女士重新签订合同,并将锡山区等5个区添加到产品销售区域。4月,“李总”又给王女士发了一份茅台冰淇淋授权书。
吃下了“定心丸”,坐等“年入百万不是梦”时,王女士却发现,自己提出供货要求后,“李总”不但一直没有安排送货,且本市还出现了其他茅台冰淇淋专卖店,而非自己“一家独大”。发现受骗的王女士选择了报警处理。
同年9月14日,李某在福建省厦门市某酒店被警方抓获。据李某交代,2022年,自己在贵州省贵阳市成立了一家酒业公司。后因觉得公司酒类销售前景欠佳,为“打开销路”,其获得了茅台冰激凌公司在贵州区域的售卖权限,但并未获取茅台冰淇淋产品招商代理权。
2023年3月,李某让公司员工陈某某(另案处理)对外宣传,公司在做全国茅台冰淇淋招商工作可授权区域代理。经陈某某介绍,王女士与李某结识,李谎称其公司可以授权王女士个人为茅台冰淇淋无锡代理商并享受区域保护,双方签订《茅台冰淇淋产品购销合同》,并约定保证金一百万元。
同月18日,已支付100万元保证金的王女士与李某重新签订合同,约定产品销售区域为无锡全市范围。次月,为获取王女士信任,李某还安排公司员工伪造了1份茅台冰淇淋授权书。后王女士发现代理合同一直未生效,且社区团购、茅台专卖店专柜、无锡市南长街等地均有茅台冰淇淋销售,向李某提出质疑并要求退还代理费或者发货。李某却以需要协调、面谈、需要下订单等理由拖延,并拒不退还代理费,最终也未发货给王女士,并将100万元部分用于公司支出以及员工工资、偿还前期公司债务等。
同时,李某还以出让苏州市吴江区域茅台冰淇淋代理权为由,“如法炮制”骗得汪某22万余元(部分已退还)。
检察官提醒:合同诈骗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通过虚构事实、隐瞒真相、设定陷阱等手段骗取对方财产的行为。像李某那样,虚构代理权并借机骗取他人钱款的行为不同于合同纠纷,已经涉嫌合同诈骗犯罪。合同是合法权益的保障,广大商家签订合同时也务必要仔细甄别,认清内容,擦亮双眼,预防被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