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阴市司法局深入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认真做好人民调解案件回访、分析研判、源头治理等 “后半篇文章”,搭建起纠纷调解和矛盾预防的桥梁,做到“调解一起纠纷,解决一批问题,预防一类矛盾”,切实发挥人民调解维护社会稳定和谐“第一道防线”重要作用。
紧抓协议履行,在推进案件回访上迅速有力
建立调解案件回访机制,采取“谁调解、谁回访”的方式,将调解协议履行情况、影响协议履行原因、有无新的纠纷苗头、对调解组织和调解员的意见建议等纳入回访内容,通过电话、上门等方式及时跟踪回访。为确保案件回访落到实处,把案件回访作为“个案补贴”审核的关键指标,全年发放130余万元调解补贴,以补促访,实现案件回访全覆盖。回访后,发现当事人无正当理由不履行人民调解协议的,督促其履行或者引导当事人通过其他合法途径维权;对履行协议存在困难的,调解组织进行分析研究后,提出解决的具体措施;对有激化苗头的,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稳妥处置。
紧扣预测预警,在科学研判分析上精准发力
不断增强调解工作的前瞻性、系统性、针对性,认真做好人民调解案件登记、回访、汇总、统计等基础性工作,市镇每月、村(社区)每半月对人民调解案件进行总体、分类深度分析,全面准确掌握案件的规律性问题。研判时善于捕捉“弱信号”,运用科学方法从纠纷事前、事中、事后的整体视角和源头、传导、转化等关键环节入手,进行全方位分析。根据辖区内纠纷产生特点、产生原因、当前形势等情况,科学研判风险源、风险点,预测发展趋势。完善即时报告制度,对本辖区内发生的重大、疑难纠纷,第一时间报告本级党委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做到即时即报,并做好调处化解工作。
紧盯源头治理,在统筹长效机制上持续用力
健全源头防范机制,畅通和规范群众诉求表达、利益协调、权益保障通道,严格落实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制度,深入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坚决防止因决策不当和执法不公引发矛盾纠纷。健全多元解纷机制,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健全信访、调解、仲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诉讼等有机衔接、相互协调的多元解纷体系;加强公调对接,实现非治安类矛盾纠纷向“一站式”平台和基层调解组织有序分流。健全能力提升机制,聚焦素质提升,分级培训“强能力”,采取“小班制”“菜单式”等方式,对人民调解员进行系统培训,帮助迅速转变角色、提升化解矛盾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