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营造调解“暖环境”。把“调解”理念提前融入行政复议受理前接待咨询和立案审查环节,认真听取当事人诉求,找出问题症结,确定有针对性的初步调解方案,注重对申请人进行心理疏导,缓解对抗情绪,为后续调解打好基础。把调解工作贯穿行政复议全过程,搭建面对面交流平台,邀请法律顾问、人民调解员、执法人员、当事人及亲属朋友共同参与调解,促进当事人和行政机关相互理解信任,引导行政相对人与行政机关达成一致,督促行政机关主动自我纠错。
二是把握听证主动权。转变传统办案理念,推行行政复议案件听证审理常态化模式,增强行政复议工作的透明度和行政复议决定的公信力。2023年12月29日,新吴区司法局就一起工伤案件召开听证会,双方当事人围绕案件争议焦点展开充分的举证、质证和辩论,被申请人对申请人提出的疑问和异议逐一进行回应并作相关法律释明。新法实施后,办案人员主动与申请人取得联系,对申请人诉求释法析理、耐心劝导、认真回应,最终促成申请人自愿撤回复议申请,实现案结事了。
三是锻造办案生力军。集中精锐力量充实到行政复议处室,目前4名办案人员均具有法律职业资格,学历均为法学本科及以上,其中硕士研究生2人,35周岁以下3人,五年以上办案经历2人,形成一支专业化、职业化、年轻化的办案队伍。充分发挥土地权属、市场监管、人社、信息公开、综合执法、行政审批等领域6个行政复议专家组力量,完善行政争议化解联席会议制度,提高行政复议重大疑难复杂案件的办理质效。今年已召开土地权属领域专家研讨会1次,开展集体案件讨论3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