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无锡市司法局把握“三个坚持”主基调,注重强化统筹,突出重点,多措并举,积极推进司法所协理员制度试点工作,努力探索打造一支规范化、专业化、职业化司法所协理员队伍。
一是坚持“统分结合”,着力激发试点工作动力活力。着眼全市各板块现有司法所辅助人员“隶属关系、聘用管理、数量规模、岗位职责、职业保障”等方面“发展不均、差异明显”的实际情况,先后召开试点工作部署会、研讨会、推进会,确立“市局统筹协调、区块重点引领,全市同步推进”的“统分结合”模式,分层级有重点推进试点工作。市委依法治市委员会、市司法局先后下发《无锡市司法所协理员制度试点实施方案》《关于在全市开展司法所协理员制度试点工作的通知》《关于建立司法所协理员制度的通知》《无锡市司法所协理员管理办法(试行)》等文件,着力加强对试点工作的整体设计和规范指导。同时,细化分解试点工作六个方面重点任务,根据各板块发展实际和特色优势分别赋予相应试点内容,将试点工作成效纳入市级年度绩效考核个性化指标,有效激发各地开展试点工作的动力活力,宜兴市司法局创新探索司法所协理员职级评定晋升新路径,新吴区司法局积极向本级党委政府申请实行司法所政治教导员和协理员新制度。
二是坚持“务实规范”,持续推动现有力量有序转型。试点开展以来,市司法局着力加强对基层一线工作指导,先后到全市8个板块41家司法所开展实地调研和座谈交流,对全市司法所现有辅助人员情况进行深入摸底,对司法所协理员岗位需求和职责定位广泛征求意见,着眼务实规范,紧贴管用实战,按辅助工作性质,将全市司法所协理员统一设置为法治协理员、调解协理员、社矫协理员、安帮协理员4类岗位,对应制定28项岗位职责清单。严密组织对全市现有327名司法所辅助人员的审查核定,专门下发通知明确劳动关系,统筹人员配置精准定岗定位,逐步推动现有辅助人员依法、有序、稳妥转型为司法协所理员。多批次组织司法所协理员岗前培训,进一步明晰工作定位、岗位职责、招聘录用、管理监督、待遇保障等制度规定,组织有条件的地区探索为司法所协理员统一配发工作证件和工作制服,确保司法所协理员知定位、明职责,规范有序开展工作。
三是坚持“补齐配强”,积极适应职能定位拓展升级。以《江苏省司法所分类建设标准》为依据,统一确定大、中、小型司法所协理员6、3、2人的最低标准,科学核算全市司法所协理员“4区23人”的缺口分布,专门向市委编办、市财政等部门提交报告说明,积极协调推动缺口补齐。围绕落实和履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市县法治建设的意见》、司法部《全国司法所工作规范》和新版《江苏省司法所工作责任清单》相关职能要求,专门设置司法所法治协理员岗位,细化新增包括执法协调监督、合法性审查、立法民意征集等7项辅助职能。进一步提升重点岗位招录标准,明确法学类专业和法律职业资格的优先条件,转型定岗后,全市司法所协理员大专以上学历占比达86%,具有法学专业背景占比达28%,通过司法所协理员队伍学历水平升级和整体素质提升,积极适应新时代赋予司法所的新定位、新职能、新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