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苏高院发布全省法院优秀执行案例,由江阴法院执行局办理的《某钢管公司预重整案》获评全省法院优秀执行案例二等奖。
案件详情
某钢管公司预重整案
01摘要
江阴法院在执行程序中创新性引入预重整,引导债权人与被执行企业达成预重整方案,帮助被执行企业清偿债务,重获新生。
02案情简介
江阴市某钢管有限公司系江阴老牌企业江苏某集团的子公司,且由该集团职工持股管理会控股,公司的生存发展也关系到集团大量职工的切身权益。自2020年开始,因公司内部管理不当叠加疫情影响,公司经营出现困难,无法及时支付供应商货款,供应商陆续向江阴法院起诉并申请执行。
执行案件立案后,执行法官组织各方当事人协商处理该系列案件,同时对该公司名下财产依法实施了查封扣押,以确保债权人的胜诉权益。多次协商无果后,承办人依法启动了该公司所有的一批钢管的拍卖程序,最终以336万元成交。随后,由于部分在外地法院申请执行的债权人陆续要求分配钢管拍卖款,导致拍卖款无法足额清偿对外所有债务,存在不小的资金缺口,部分债权人向江阴法院申请该公司破产。因此,该公司转入破产审查,经查阅公司账目资料,了解到公司产品有市场、销售有渠道,有较强的自我造血能力,只是内部管理层出现矛盾才陷入困境,如果该公司进入破产清算,不仅无法完全保护各债权人的胜诉权益,也会损害职工股东的合法利益。
基于此,江阴法院创新性引入预重整概念,积极联系各债权人和该公司股东,主动引导各方当事人拟定预重整方案,并确保该方案既能保障各债权人的合法权益,也能帮助该公司走出困境。经过多轮协商,向各方当事人释明法律后果、讲明利害关系后,该公司法定代表人同意以其个人资产为担保向银行贷款,以此填补公司的资金缺口。
最终,各债权人和该公司达成预重整方案,各债权清偿率达到100%,债权人也撤回对该公司的破产申请。至此,该公司对外债务已基本清偿完毕,公司也逐渐回到生产经营的正常秩序上。
03典型意义
江阴法院打破执行和破产的程序壁垒,优化执行和破产的衔接机制,在执行程序中引入预重整,积极引导债权人和债务人达成预重整方案,不断强化执行和解的作用,突出保护性和公平性,对经营状况较好、自我造血能力较强,但暂时陷入困境的企业,帮助其从破产清算向破产和解转换,发挥破产制度的保护功能,助力企业重获新生。
该案创造性引入预重整概念,通过破产程序中的保护性功能挽救了一家经济效益较好的地方企业,维护了职工股东的合法权益,达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具有较强的示范性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