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无障碍环境建设法》
正式实施
江苏省道德模范、新吴区政协委员严三媛
在今天收到了一份“特殊”的盲文志愿者聘书
9月1日上午,新吴区检察院副检察长华军带队走访无锡市残疾人联合会副理事长、无锡市政协委员韩庆东和严三媛委员,并聘请二人为“益心为公”检察云平台志愿者。
“社会大众要提高对残障人士的理解和认知,摒弃误解和偏见,残疾人群体内心对服务社会充满热情和动力,有意向、有决心、有能力融入社会、服务社会。”2位志愿者围绕完善无障碍环境软硬件设施、残疾人保护主管部门确定、残疾人出行、就医、就业、旅游、维权等,提出了意见建议。
近年来,无锡市检察机关已开展系列活动推进无障碍环境建设,以无障碍环境建设“小切口”助推社会治理“大和谐”。
专项监督+主题调研
找准问题症结
2022年,滨湖区检察院深化“为民办实事”行动,开展无障碍环境建设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走访调查主干道路11条、次干道路35条、支路18条,城市广场5个,城市综合体6个,发现部分盲道出现缺失、断头、被占压、占用等情形,有些商场存在无障碍厕所配套设施不符合标准、缺少无障碍通道、入口过窄导致轮椅无法进入等问题,影响残障人士的出行、如厕安全。
为营造更有利于妇女儿童身心健康的优质便捷公共环境,今年三八妇女节当天,惠山区检察院“惠韵检芳”巾帼志愿服务团队9名成员来到辖区大型综合商业体,对母婴室、女用卫生间等公共设施是否配备了便利孕妇的相关设备等情况进行调查,完成三大类调查项目30个。
联动协作+销号跟踪
力促整改见效
无锡市检察机关注重凝聚府检联动合力,建设共建共治共享的无障碍发展格局。与残联、市场监督管理局、民政局等行政机关、群团组织会签合作机制,就协同履职、信息共享、线索移送、日常联络、人员交流等方面达成共识,激活协作机制的内生动力,发挥群团组织的桥梁作用,共同推进无障碍环境长效治理体系建设。健全多方共商、共建的“联席会议”制度,明确无障碍设施所有权人和管理人的保护和维修责任,推动各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对公共区域无障碍设施的监管。
今年6月,接到某路段盲道紧靠大树且两侧狭窄,影响盲人安全出行的线索后,江阴市检察院公益诉讼部门检察官第一时间来到现场取证,确保线索勘查、立案研判做得“快”,闭环跟踪做得“好”。2021年以来,该院针对无障碍设施、通道存在问题,制发检察建议13份,均已收到回函。
数字赋能+宣传普法
深化溯源治理
为进一步解决无障碍环境的“孤岛化”“碎片化”等问题,无锡市检察机关以办理系列案件为契机,与无锡市残联围绕无障碍环境建设,探索建立联合督导、线索移送、检察监督为一体的联动协作机制。梁溪区检察院联合无锡市残联实地勘察辖区广场、公园、人行道路,共同绘制无障碍地图,作品《无障碍出行信息化服务——无障碍地图信息采集和制作》获评全国信息无障碍创新成果案例。
今年以来,两级院联合残联等部门走进社区开展“有爱无碍,‘典’亮生活”系列普法宣传活动10余次,为社区工作者、居民,特别是残疾人和老年人解读《中华人民共和国无障碍环境建设法》内容,并通过问卷调查、座谈交流等形式收集无障碍环境建设需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无障碍环境建设法》专门设立了检察公益诉讼条款,为检察机关依法参与推进无障碍环境建设提供了明确法律依据。无锡市检察机关将认真落实最高检应勇检察长关于“进一步做实人民群众可感受、能体验、得实惠的检察为民”“让公平正义更好更快地实现”的要求,深化检察为民,正确理解适用无障碍环境建设法的检察公益诉讼条款,监督保障这部法律得以普遍实施和有效执行,为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积极贡献检察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