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三月份,广西玉林一家电动自行车经销商到无锡锡山参加展销活动。展会上,玉林经销商看中了厂商生产的电动自行车,当即订购了80辆电动自行车并支付了相应货款。电动车运到后,因“新国标”政策在广西的推进落实,这批电动自行车销售遇阻。同时,销售商认为厂商迟延交付了部分电动车,而且后交付的电动车在细节上与此前交付的电动车不尽相同,很可能存在质量瑕疵。于是,这批车辆运抵玉林后便一直封存在仓库里,没能对外出售。交易没能顺利进行,双方自行商量了几次都没有结果,经销商便到锡山法院起诉,要求退货退款。吴坚在与当事人沟通后,发现双方有退款退货的意向,但在款项交付流程、货物验收方式等细节问题上的分歧十分严重,决定再组织一次调解。
80辆电动自行车远在广西,保存状态如何?数量有无缺失?部件有无损坏?这些现状要调方案必须尽可能涵盖物品交付中可能出现的各种情形,否则可能影响退货退款流程,甚至双方争执再起、徒增司法成本。为此,吴坚邀请李凯凯先行参与到调解程序中来,协助对货物验收交付条款从“行为执行”的角度进行研判,确保调解方案具备可执行性。
调解协议达成后,双方按照约定的期限和方式履行各自义务,电动自行车装车完毕准备运回。本来相安无事,然而玉林经销商在现场临时提出新的赔偿要求,认为自己在当地对厂商品牌进行了广告宣传,需要厂商对此赔付两万元,否则就不放行。而这明显超出调解协议载明的内容,案件履行陷入僵局。了解完案件的来龙去脉,李凯凯通过电话对经销商发出执行预警,要求限期放行。法律讲透、压力也给够,最终电瓶车顺利交付,案子没有进入执行。
这是锡山法院“执前纠纷化解中心”和“执源治理工作站”挂牌以来成功化解的第一个案例。
在此之前,锡山法院主要执行质效连续多年在全省基层法院中名列前茅,但执行期限缩短了,老百姓的“叫好”声没有明显增加,法院内部案多人少的情况也没能彻底根治。按照传统方法压缩审限的作用已经越来越有限,要解决问题,必须从源头寻求突破。
自此,锡山法院开始了在执源治理方面的探索。2022年底,执行局和东港法庭分别选择执行干警和审理干警成为“执源治理专员”,正式开展试点工作。一段时间以来,他们根据来院执行案件在执行立案前的不同化解方式,归纳出不少有效的工作方法。随着实践经验的积累,经过提炼总结,以“最大限度实现纠纷在执行立案前解决,避免进入强制执行程序”为目标“三前”工作法逐步确立,主要内容是以执行立案答疑、财产线索反馈为主的执前引导,让申请人对执行结果有预判;以查控措施升级、执行后果预警为主的执前督促,让被执行人对执行后果有畏惧;以多方协同参与、涉案人员约谈为主的执前化解,促进债务主动履行或当事人双方协商处理。
“三前”工作法针对来院申请执行的案件开展矛盾化解,试点成效初显,但因作用对象有限、局限性也逐渐显现。“我们应当在诉讼端口贯彻审理终局理念,在‘诉前’、‘诉中’、‘诉后’三个阶段着眼执行接续发力,提高当事人自动履行率。”锡山法院副院长、执行局局长潘洪峰认为。这一理念被提出没多久,立足全院立审执一体化推进的执源治理作为“一把手工程”部署推进。在原先“三前”基础上,锡山法院推行“三阶段”工作措施,即在诉前阶段通过合规培植等提高当事人法律意识、改良矛盾滋生的土壤;在诉中阶段推动以保全促调解、以关联案件的执行状况告知促使当事人自觉履行;在诉后阶段在强化释法答疑、试行执行送达前置、进行失信警示的同时尝试利用信息化手段,抓住生效文书履行时间节点,实现点对点一键提醒履行。
2023年7月18日,锡山法院在全市法院率先挂牌设立“执前纠纷化解中心”对来院执行案件统筹开展矛盾化解,同步在东港法庭挂牌设立全市第一个“执源治理工作站”负责东港辖区内的执源治理工作,“执行局+人民法庭”的执源治理联动试点工作稳步推进中。“三前三阶段”执源治理的锡山模式逐渐形成,“方便群众一次性解决纠纷,让文书上的权利快速实现”的目标也越来越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