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自天上来,樟从地下长。”香樟树在农村随处可见,散发幽香也寓意幸福安康,深受人们喜爱。然而,有人却因房前屋后的香樟树和邻居纠缠不清,最终,这起邻里纠纷在法官的调解下得以化解。
韦某与周某住在同村,两人房屋南北相邻。早年,韦某在自家屋后种下了三棵香樟树苗,经过多年生长,三棵香樟树已长成参天大树,最高的树枝盖住周某家的屋顶。2020年8月,周某认为香樟树严重影响自家房屋安全,要求韦某砍掉树木。经村委协调,韦某同意将香樟树超过周某屋顶部分修理掉,每棵树得到补偿100元。后周某趁韦某不在家,自行联系砍树工砍伐,将其中两棵香樟树砍至门头高,只留了树身,韦某遂报警。同年10月,周某屡次破坏香樟树上长出的新芽,韦某再次报警,公安机关对周某作出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
2021年1月,韦某认为周某故意毁损其财物,对其造成损失,诉至法院要求周某赔偿树木损失4869元,法院经审理后驳回了韦某的诉请。两家的纠缠没有就此了结,2023年4月,周某诉至法院,要求韦某移除这三棵香樟树,并赔偿房屋修理费等损失。
受理案件后,承办法官组织原被告到现场进行勘验,实地查看树木及房屋周边情况,确认三棵香樟树已超出周某房屋屋顶,落叶堵塞了水管,导致无法排水。粗壮的树根扎进墙根,对周某的房屋构成安全风险。
鉴于纠纷发生在邻里之间,案件的处理对和谐邻里关系起到示范作用,于是,法庭联合镇司法所共同参与案件的调解工作,向韦某阐明树木不断生长,日后难免会加重对周某房屋的影响,存在安全隐患。同时,法官从和睦邻里关系着手,劝导双方珍惜多年邻里感情、互谅互让。最终,在法官的主持下,韦某同意砍去三棵香樟树。
2023年6月17日,在法庭、司法所、村委工作人员的见证下,三棵香樟树被砍去,双方多年的心结也彻底化解。
《民法典》规定,不动产的相邻各方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精神,正确处理截水、排水、通行、通风、采光等方面的相邻关系。
和谐邻里关系是幸福生活的基础,也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在日常生活中,要合理限制延伸自己的权利,尽量减少因行驶相邻权给其他权利人带来生活的不便。当产生纠纷时,切勿赌一时之气,应当通过友好协商化解矛盾,共创和谐友善的社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