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聚焦机制建设,抓牢案件质量“不松手”。通过聘用硕士学历以上法律助理、任用具有法律职业资格的工作人员、兄弟单位交流专业经验丰富的工作人员、加强对办案人员的业务培训等模式,巩固办案队伍。同时在原有行政复议一处、二处8名编制基础上,增设行政复议立案处,核增4名编制,合理分工,实现1+1+1>3的效果。坚持实行案件集体评议制度,切实落实案件审批专报制度,实现一案一报。重大、疑难、复杂、受众面广的涉企行政复议案件,通过案件审理会、专题研讨会以及引入法律顾问、专家团队、学者咨询等形式,群策群力,严把案件质量,确保案件质量经得起检验。2022年至今,全市各级行政复议机关审结涉企行政复议案件180件,纠错14件,挽回企业损失246万元。
二是聚焦办案程序,保障企业权益“不甩手”。对涉企行政复议案件,在案件受理环节即实行“即收即受”。换位思考,充分考虑涉案企业实际困难,除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外,推行“快审快结”,在保障办案质量前提下,尽量缩短办案期限。秉持公正高效原则,除法定事由外,不中止或延期审理案件,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让涉企行政争议从“悬而未决”到“落地解决”。2022年至今涉企行政复议案件平均审结期间在50天以内,全部落实案后跟踪回访工作,涉企案件行政复议决定履行率多年保持100%。
三是聚焦多元联动,化解涉企纠纷“不缩手”。加强与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信访机关协作联动,与市中院联合印发《关于建立完善预防化解行政争议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实施意见》,推动全市各市(县)区司法局与行政诉讼集中管辖法院签署《关于加强跨区域行政争议诉前化解合作的框架协议》,重点关注涉企案件共商共治,及时结合企业负责人意见,帮助企业纾困解难,全面推进涉企行政复议应诉与行政审判良性互动。同时由市司法局牵头,召集市检察院、市中院共同召开行政争议化解三方研讨会,就工伤认定、社保待遇核定、市场监管和生态环境的举报投诉及行政处罚等涉企案件重点领域展开沟通对接,实现信息共享、强化案情研判、促进观点交流,通过三方联动,深入推进涉企案件诉源治理,减少企业诉累,降低行政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