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梁溪检察未检工作又登上了《中国青年报》,记者就我院办理的一起新兴行业领域案件专程采访了第六检察部主任李晓艳。
2021年暑期,16岁的女孩雯雯(化名)在打“暑假工”时受到侵犯。雯雯所工作的地方是一家“女仆店”。而雯雯就是店内的“女仆”。所谓“女仆店”是指店内女性工作人员按照漫画中女仆的角色,穿上特色的女仆服,扮演女仆,并陪客人打各类桌游。这些“女仆”称呼客人为“主人”。“我喜欢‘二次元’,父母平时没时间管我,我只要陪客人玩玩,就有零花钱。”原来,雯雯从事这种工作已有一年多。一段时间后,雯雯觉得这个工作“变了味”。平日里,顾客经常提出陪酒的请求。一些顾客还暗示她陪自己出去,没想到,她因此受到侵犯,雯雯选择报警。
由于雯雯是未成年人,无锡市梁溪区人民检察院第六检察部主任李晓艳提前介入该案。让她揪心的是,此前,他们办理多起未成年人受到侵害的刑事案件,这些案件都有一个共同特点——被害人均系“女仆”主题类桌游店的员工。雯雯的遭遇并非个例。经过调查,李晓艳发现,“女仆店”的顾客大多为受“二次元”文化影响的年轻男性。按照动漫人物的形象,他们更喜欢年龄较小、形象可爱的女性。
为进一步规范辖区“女仆店”新业态管理,梁溪区检察院做了哪些工作呢?
深入调查分析 研判未成年人从业监管盲区
检察官在刑事办案过程自行补充侦查,详细了解涉案“女仆”桌游店的营业模式、员工特点及主要受众情况,收集和固定相关证据,及时形成检察情况反映,为党委政府加强对新兴行业的监管和整治提供精准参考依据。
制发诉前建议 督促职能部门加强用工监管
运用公益诉讼检察职能,积极与当地人社部门沟通,依法向其制发行政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推动职能部门加强对不适宜未成年人活动场所招用已满16周岁未成年人的用工进行监管。“这些店家在钻法律的空子。虽然法律没有明确禁止,但该工作明显不适合未成年人参与。”李晓艳认为,该类经营场所的营业内容不适合未成年人,其招用未成年人的行为违反未成年人保护法等相关规定,侵害不特定未成年人的利益,存在公共风险。
检察官建议应制定严格的行业规范,加强酒吧、“女仆店”等行业自律、制止不正当经营行为,同时,相关部门应加大对娱乐场所乱象的整治,引导未成年人提高识别能力和防范意识。相关工作人员应常态化开展法治进校园、进社区活动,结合典型案例加强以案释法,提升未成年人及其家长的法治观念,从源头上防范不良文化在未成年人群体中滋生蔓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