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吃零食的小伙伴对麦提莎牌麦丽素、Royce若翼族牌生巧、nama牌巧克力这些知名品牌一定不会感到陌生,但你是否想过,自己购买的这些零食可能是假的呢?
2022年12月14日,无锡市新吴区人民法院就公开宣判了一起货值近2000万元,通过网络渠道销售假冒知名品牌食品的知识产权侵权案件, 被告人王某、吴某某等人犯假冒注册商标罪、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被判处三年六个月至六年不等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最高达1000万元。
案情介绍
2020年10月至2021年11月间,吴某某伙同王某经事先共谋,租赁广东省中山市一处房屋作为加工窝点。由王某负责购进麦丽素、可可粉等原料及外包装,由吴某某负责购进坚果等原料,并雇佣他人为负责人,组织工人在未经注册商标权利人许可的情况下,利用低价批量购入的坚果等原材料,灌装成标有“KIRKLAND/柯克兰”“MALTESERS/麦提莎”“STARBUCKS”“ROYCE”“NAMA CHOCOLATE”等注册商标的外包装盒,生产假冒知名品牌商标的混合坚果、腰果、麦丽素、可可粉、生巧、巧克力豆等商品。
这些制假人员又通过物流代发的方式,将灌装好的商品出售给下游销售商王某某等人,并招募陈某某担任网店负责人,负责对外出售这些假冒商品,销售金额高达1817万余元。
其间,下游经销商在明知自己从王某、陈某某处购得的混合坚果、腰果、麦丽素是假冒知名品牌商品的情况下,仍通过各种网上购物平台对外销售,销售金额合计1179万余元。
有消费者买到这些商品,发现可能是假货,就报了警。经调查,警察将上述人员抓获。
法院裁判
法院认为,被告人王某、吴某某等伙同他人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情节特别严重,其行为均已构成假冒注册商标罪,且系共同犯罪。下游经销商被告人王某某伙同他人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其行为已构成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且系共同犯罪。
根据各被告人在案件中的作用及犯罪情节,法院判决被告人王某犯假冒注册商标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千万元;被告人吴某某犯假冒注册商标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千万元。其他被告人均被判处相应刑罚。
典型意义
本案涉及众多国际知名品牌,是无锡地区近年来涉及食品安全范畴金额较大的一起案件。犯罪上下游产业链条完整,以网络方式销售,销售对象为不特定的消费者,影响地域广大。
商标是现代社会商业价值的集大成者,往往代表着商品相应质量和口碑,假冒他人注册商标是纳入我国刑法的典型犯罪行为,对假冒他人注册商标的犯罪行为进行打击是对权利人最有力的保护。
本案的审判,平等保护了国内外知识产权权利人的合法权益,也体现了无锡法院持续深化最严格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尊重企业品牌塑造的努力,更体现法院不断加大对重点行业、重点领域的刑事打击力度的决心和作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