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贯彻落实少捕慎诉慎押!梁溪区检察院一起案例入选全省检察机关典型案例
2022-12-02 18:04:00

 121日,省检察院举行江苏省检察机关贯彻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情况新闻发布会,发布8个典型案例。梁溪区检察院办理的一起民间纠纷引发的轻伤害案件成功入选。 

  基本案情 

  王某和陆某都是无锡某饭店后厨打杂的阿姨,两人因为投缘主动要求同住一间宿舍,后来因为是否开空调等琐事摩擦不断,积怨越来越深。2021826日晚,两人先后回到宿舍,王某嫌门口的一个纸箱碍事便踢了一脚,纸箱撞在了一旁整理东西的陆某身上,陆某顿时怒火中烧,认为王某是故意找茬。两人迅速由口角升级为肢体冲突,相互推搡的过程中,王某肘击陆某腹部致陆某肋骨骨折,构成轻伤二级。案发当天,王某主动投案,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取保候审期间,由于陆某多次在工作场所公开向其索要近10万的高额赔偿,王某自觉理亏又无力承担,于20223月底将电话关机,回了老家。公安机关于2022727日抓获王某,85日向检察机关提请批准逮捕。 

  履职过程 

  检察机关在查明案件事实的基础上,走访双方单位调查积怨产生的前因后果;多次倾听双方诉求,积极开展心理疏导;邀请基层资深调解员参与调解,研讨矛盾化解方案。 经多方努力,双方态度逐渐平和,王某真诚悔过,陆某也自我反思。当谈到具体赔偿金额时,王某表示经济困难,宁可坐牢也不愿拖累子女,一度情绪失控,调解工作再度陷入僵局。检察官了解到王某育有一儿一女,长子结婚时花光家中积蓄,女儿在外打工,经济拮据。在征得王某同意后,检察官与王某子女沟通,其女儿愿意用近年的全部积蓄为母亲缴纳赔偿款,陆某很感动,同意将赔偿金下调,最终陆某接受4.3万元赔偿金并出具谅解书。 

  检察机关审查认为,案件系民间纠纷引发,王某虽违反取保候审规定,但认罪态度稳定,且双方关系已得到修复,经评估其社会危险性,于202289日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在充分听取被害人意见的基础上,于2022817日作出不起诉决定,并依法对王某进行了训诫。 

  典型意义 

  俗话说冤家宜解不宜结,因民间纠纷引发的轻伤害小案易发多发,一捕了之一诉了之并不能达到案结事了人和的效果。认罪认罚从宽和刑事和解机制的运用,可以帮助当事人由对抗转为对话。一方面,加害人要真诚悔罪,通过积极赔偿、赔礼道歉等方式,以悔悟求宽恕,依法获得从宽处理。另一方面,被害人也要防止漫天要价,理性对话,共同化解积怨纠葛。    

  贯彻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体现了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体现了宪法尊重和保障人权的新时代要求,是检察机关参与社会治理的有效路径。在今后的工作中,梁溪区检察院将立足实践,积极探索,审慎适用逮捕强制措施,用好不起诉裁量权,做到当宽则宽、该严则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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