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日,省检察院举行江苏省检察机关贯彻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情况新闻发布会,发布8个典型案例。梁溪区检察院办理的一起民间纠纷引发的轻伤害案件成功入选。
基本案情
王某和陆某都是无锡某饭店后厨打杂的阿姨,两人因为投缘主动要求同住一间宿舍,后来因为是否开空调等琐事摩擦不断,积怨越来越深。2021年8月26日晚,两人先后回到宿舍,王某嫌门口的一个纸箱碍事便踢了一脚,纸箱撞在了一旁整理东西的陆某身上,陆某顿时怒火中烧,认为王某是故意找茬。两人迅速由口角升级为肢体冲突,相互推搡的过程中,王某肘击陆某腹部致陆某肋骨骨折,构成轻伤二级。案发当天,王某主动投案,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取保候审期间,由于陆某多次在工作场所公开向其索要近10万的高额赔偿,王某自觉理亏又无力承担,于2022年3月底将电话关机,回了老家。公安机关于2022年7月27日抓获王某,8月5日向检察机关提请批准逮捕。
履职过程
检察机关在查明案件事实的基础上,走访双方单位调查积怨产生的前因后果;多次倾听双方诉求,积极开展心理疏导;邀请基层资深调解员参与调解,研讨矛盾化解方案。
检察机关审查认为,案件系民间纠纷引发,王某虽违反取保候审规定,但认罪态度稳定,且双方关系已得到修复,经评估其社会危险性,于2022年8月9日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在充分听取被害人意见的基础上,于2022年8月17日作出不起诉决定,并依法对王某进行了训诫。
典型意义
俗话说“冤家宜解不宜结”,因民间纠纷引发的轻伤害小案易发多发,“一捕了之”、“一诉了之” 并不能达到案结事了人和的效果。认罪认罚从宽和刑事和解机制的运用,可以帮助当事人由“对抗”转为“对话”。一方面,加害人要真诚悔罪,通过积极赔偿、赔礼道歉等方式,以悔悟求宽恕,依法获得从宽处理。另一方面,被害人也要防止“漫天要价”,理性对话,共同化解积怨纠葛。
贯彻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体现了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体现了宪法尊重和保障人权的新时代要求,是检察机关参与社会治理的有效路径。在今后的工作中,梁溪区检察院将立足实践,积极探索,审慎适用逮捕强制措施,用好不起诉裁量权,做到当宽则宽、该严则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