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检十八年,李晓艳先后从事职务犯罪侦查、刑事检察、宣传、法律政策研究、未成年人检察等工作,先后三次荣立个人三等功。
能动履职
创新机制推动全面综合保护
2021年初,李晓艳转岗未检部门,面对未检工作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她积极转变理念,创新工作思路,在全省率先建立涉未成年人案件“一案七查”机制,充分发挥四大检察职能,以检察监督、能动履职促进融通未成年人其他五大保护,实现对未成年人全面综合保护。该机制在全市推广,相关经验材料《梁溪区检察院率先探索“一案七查”机制推动未成年人综合司法保护出实效》先后被最高检、省检察院录用推广。
倾情守护
凝聚合力护佑少年健康成长
面对迷途少年,李晓艳始终以女性特有的爱心、细心和耐心,循循善诱、感化劝导,制定个性化帮教方案,将帮教贯穿办案始终,帮助他们改掉恶习,顺利回归社会。前不久,在李晓艳办理的一起案件中,刚结束附条件不起诉考察期的当事人小张传来喜讯,他考入了心仪的院校,并且成为了一名学生会干事。
“李检察官,我之前年幼无知犯了错,是检察机关的帮助让我走上正轨……”小张感激地对李晓艳说道。
她推动建立梁溪区检察院“海豚之家”未成年人心理援助中心,以专业机构、组织的力量作为支撑,以项目化运作,对涉案未成年人及家庭进行帮教矫治、心理疏导和家庭教育指导,帮助他们健康快乐成长。
倾力办案
用公平正义维护合法权益
对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李晓艳始终以严谨、果敢的态度,坚决从严惩治。在办理一起侵害未成年人案中,面对客观证据薄弱,而犯罪嫌疑人始终“零口供”的情况,李晓艳通过走访现场勘验调查,重新绘制犯罪线路图,调取通话记录,串连犯罪时间点,完善证据锁链,构建以被害人陈述为核心的严密证据体系,法庭上通过严密举证质证,促使被告人当庭表示认罪认罚,最终获刑十二年。
对身心遭受严重侵害的未成年人,她积极主动履职,通过支持起诉帮助被害人维护合法权益,抚慰受伤心灵。在办理一起校园欺凌而引发的聚众型强制侮辱案中,针对被害人刘某某及其法定代理人提出的诉讼请求,立即启动支持起诉工作,为被害人提供法律援助,并协同收集相关证据,帮助被害人单独提起精神损害赔偿诉讼,要求未达刑事责任年龄的涉案人员共同承担赔偿责任。该诉讼请求最终得到法院支持,4名被告人当庭赔礼道歉并向刘某某赔偿精神抚慰金4万元。
倾智治理
打造未成年人成长净土
注重做好办案后半篇文章,李晓艳依托“一案七查”机制,深挖案件背后存在的社会问题,运用融合式监督,促进“六大保护”相融共促。办案中,她发现深受青少年喜爱的“女仆”桌游店存在招用女性未成年人变相从事有偿陪侍服务,她积极开展调研,通过诉前检察建议督促职能部门履职,并推动开展专项治理。
她积极关注校园及周边安全,组织开展校园内外环境及安全保护情况走访摸排工作,合力排查安全隐患,针对发现校园安保薄弱环节、校园实验室危化品处置、校园相邻居民楼高空抛物、校园周边道路交通设施等问题,通过口头提醒、检察建议等方式积极督促职能部门整改,着力打造校园安全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