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助力地方党委政府依法迅速妥善应对和处置重大突发事件,无锡市司法局注重发挥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职业特点和专业特长,坚持“全、高、明”三点聚焦、三向用力,探索建立县(市)区重大突发事件处置基层法律服务队,取得积极成效。
一是聚焦“全覆盖”构建组织。联合市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协会下发通知,拟制服务队名单模板,对建立基层处突法律服务队的目的意义、组织方式、规格标准等进行明确。市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协会召开线上理事会进行工作部署,明确相关要求。目前,已建成包括7个县(市)区板块(经开区纳入滨湖区)、110个法律服务所、116名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的7支服务队,实现 “全域、全所”双覆盖。
二是聚焦“高规格”配强力量。针对重大突发事件应对处置时间紧、专业性强、法律适用差异大的特点,对服务队人员标准提出具体要求,明确队长应由县(市)区协会会长担任,副队长应由县(市)区协会副会长担任,队员应遴选当地各所知名度高、政治觉悟好、业务素质优、工作经验足的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参加。目前,全市7支服务队由21名市、县区协会会长、副会长带队,队员由75名所主任、4名所副主任、20名业务专长法工组成,副主任以上人员占比达82.7%。
三是聚焦“明机制”强化实战。组织行业协会和县(市)区司法局围绕县(市)区级重大突发事件处置基层法律服务队组织运用等问题进行座谈研讨,初步探索“一体入组、两级运用”组织衔接机制,即将服务队纳入县(市)区级司法局处置重大突发事件协调和领导小组,将服务队内部各所人员纳入乡镇(街道)司法所处置重大突发事件协调小组,根据重大突发事件范围、层级、规模等情况,迅速响应、及时加入局、所两级处突小组,为县(市)区、乡镇(街道)党委政府组织领导的情况处置提供优质法律建议和法律保障。同时,指导县(市)区司法局初步建立 “报告响应、指挥协调、动态调整、业务培训、奖励惩处”等制度,确保县(市)区级重大突发事件处置基层法律服务队指挥关系明确、组织运用顺畅、力量储备保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