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梁溪法院收到一份特殊的公函,该函不仅带着感谢,当事人还表示愿做公益,这是怎么回事呢
缘起
2017年4月,A公司与某物业公司签订了维修合同,陆续按照物业公司的要求,对物业公司所服务的小区外墙、屋顶等公共部位维修。在结算过程中,因物业公司更换负责人、未进行资料交接等原因迟迟未能获得工程款,A公司诉至法院。
审理
A公司申请对维修工程款进行司法鉴定,但因维修历时久、缺失部分资料等因素,被鉴定机构退案。从A公司提供的证据材料及被告的答辩情况来看,维修的事实是客观的,但确实又缺少部分资料。
对此,承办法官林丽华决定根据现有证据材料依法认定维修的范围,再与鉴定机构沟通,在现场勘测的基础上,结合认定的证据资料,依法作出鉴定意见。
鉴定过程中,因双方争议较大,林丽华与鉴定人员一起,带着双方相关人员到每栋楼查看,并随机选择住户,进行入户查看,最终形成鉴定意见书,并据此作出判决。判决后,双方均未上诉,被告主动履行了付款义务。
总有一些温暖与你不期而遇
因在案件审理过程中,法官积极与当事人沟通交流,尊重事实,秉公处理,做出公正判决。受公正司法感召,A公司向法院寄来公函,表示愿将收到的违约金全部用于困难人群的房屋修缮,同时也可为需要帮助的案件当事人提供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