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是我老东家,但是有问题我还是要指出来。”
“这批设备多多少少都有些问题,使用过就会有体验了。”
“这些问题不只是出现在一台机器上,很多机器都存在……”
如果上面的这些言论出现在某公司离职员工的朋友圈,会引起什么样的后果?近日,美天公司(化名)就遇到了这样的事……
案情简介
王发(化名)原本是美天公司的销售经理,因在工作中与公司产生矛盾,王发离开了美天公司。离职后的他成立了一家名叫震地(化名)的公司。公司的经营范围与老东家基本一致,都是从事机械设备的生产销售。
虽说自己也当上老板,往事已然翻篇,但王发对在美天公司的那段不愉快的经历仍然耿耿于怀。某日,王发偶然听见美天公司的客户李老板反映,说美天公司的设备存在质量问题。本来就对美天公司心有怨念的王发好像终于逮到了机会,也不管李老板说的是真是假,王发直接就在朋友圈连续多天发表“美天公司设备存在质量问题”的言论。
一石激起千层浪。王发的微信中有诸多美天公司的客户、同行。大家看了王发的朋友圈,又鉴于王发曾经在美天公司任职的事实,纷纷对美天公司的设备质量产生怀疑。
更有甚者,多家客户单位向美天公司致函:因你公司离职销售人员称你公司设备存在质量问题,我方对设备质量信心不足,要求解除设备采购合同。这下,美天公司真是有苦说不出了。
无奈之下,美天公司只得向法院提起诉讼,认为王发侵犯了公司名誉权,要求王发在微信朋友圈赔礼道歉、澄清事实、消除影响并赔偿损失六十余万元。
案件审理过程发现,当初李老板其实也不太清楚真实情况,在和王发说了美天公司产品质量问题的话后,李老板还特意找到美天公司了解情况,双方充分沟通,确定美天公司设备并不存在所谓的“质量问题”,而王发在朋友圈中的发言也并没有真凭实据。
在法官的调解下,王发对自己的一时冲动十分懊悔,愿意在微信连续十天发布向美天公司致歉的朋友圈,并赔偿美天公司五万元,承诺今后不再诋毁美天公司名誉。美天公司接受了小王的赔礼道歉并表示谅解,案件就此了结。
法官说法
当前,微信已经成为人们向外界展现日常生活状态、发表个人言论、评价社会百态的工具。虽然大多是熟人交流的圈子,但具有一定的传播范围和影响力,其产生的影响有时也具有受众不特定性、广泛性的特征。
在熟人圈内散步侮辱言论、贬损攻击等,更容易使人相信,再经过熟人之间口耳相传,极易从网络中传播到现实中,影响程度更深,更容易加深对他人的伤害。在朋友圈、微博等社交媒体的发言是否构成侵权,应当考量言论的具体内容、发言人的主观目的、相关语境等情况加以综合判断。
本案中,王发在其朋友圈中指名道姓称美天公司设备存在质量问题等,而王发开设的震地公司又与美天公司存在同业竞争,王发的言论已经明显超出法律的限度,具有贬低美天公司名誉的故意,在一定程度上损害了美天公司的名誉,降低了美天公司的社会评价,构成对美天公司名誉权的侵犯。
法官提醒,双方当事人之间即便有纠纷,也应通过合法正当的途径解决,不宜采取过激言行。在社交媒体中为泄愤逞一时口舌之快,不仅对解决问题并无帮助,反而容易激化矛盾,也容易产生侵权问题。网络并非法外之地,任何人都应当以理性、客观、公正和谨慎的态度在合理限度内发表网络言论,不得侵害他人的合法权益,不得违反法律规定,不得损害国家安全、公序良俗等公共利益,时刻注意谨言慎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