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阴市司法局立足镇街法治前沿阵地,突出依法行政“四化”重点,履职尽责,积极服务党委政府中心工作,推进基层法治政府建设,为建设平安江阴、稳经济发展贡献法治力量。
一是突出决策机制“法治化”。落实司法所列席镇街党委会、乡镇长(主任)办公会、干部大会制度,发挥专业优势,当好参谋助手,促进依法决策、依法行政。组织开展平安创建等群众性活动,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落实司法所承担乡镇(街道)法制机构职责,着力抓实重大行政决策及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工作,有力推动镇街法制机构全面实体化运行和基层合法性审查全覆盖。今年以来,司法所共为辖区党委政府重大决策等事项提供法律咨询152次,提供法律建议21条,参与重大涉法涉诉事件处理23起,参与制定规范性文件46份,审查行政机关合同36份。
二是突出学法用法“制度化”。紧紧围绕乡镇党委政府和街道办事处工作大局,坚持“一会一主题”,积极为党委、政府提供法律素材,推进“会前学法”制度化,促使基层党员干部带头学法用法守法逐渐成为常态,基层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化解矛盾、推动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的能力水平不断提升。强化“以案释法”制度建设,严格落实普法责任制,大力加强乡村干部和农民群众“以案释法”法治教育力度,引导乡村干部、群众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依托法润民生微信群等线上媒体,定期推送《法治知识小课堂》等,进一步丰富现身说法、讲堂说法教育形式;推送“抗疫情法律知识宣传”,宣传《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受众达50万余人次。在重要时间节点,开展“七色香囊迎端午 法典惠民送温情”民法典宣传活动、第十六届“农民工学法活动周”、“三八”妇女维权周以及“共创文明典范·法治宣传进万家”等主题宣传活动,深化法律宣传教育工程。
三是突出法律顾问“常态化”。坚持“一村一法律顾问”,建立健全以司法所人员为主体、律师(法律工作者)参加的法律顾问制度,广泛参与辖区项目建设、招商引资及合同拟制、产业发展、信访调处及协议拟定等政府活动,为基层党委政府依法管理经济和社会事务提供法律服务。坚持“一律师一工程”,充分发挥征地拆迁等领域调解组织作用,调处纠纷522起。突出法律支持和法律援助,解决群众“打不起”官司问题,扎实开展“三大救助”“三大调解”,全力构建“一小时法律援助圈”,今年以来,办理法律援助668起。
四是突出营商环境“最优化”。坚持以“最多跑一次”改革为牵引,开展“理旧账”专项行动。清理上年度行政处罚“三张清单”,作出不予处罚决定案件270件、减轻处罚案件209件,从轻外罚案件48件。加强事前信用核查、事后监督检查,深入开展告知承诺制改革,将虚假承诺和未履约承诺纳入失信处理。依托工业园设立“江阴商会人民调解委员会”,依法积极化解非公企业民商事纠纷和劳动争议纠纷。聚焦镇街工业园区提升改造,下发《关于深入开展大中小企业“法治体检”专项活动的实施方案》,组建“法治体检”服务团队,进行“一对一”法治体检,大中小企业“法治体检”率达90%以上。办理企业兼并重组、破产重整案件17件,员工安置补偿113件、建立和完善内部风险评估和防控机制26项,出具法律意见书600余份,为企业解决法律问题3000余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