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年青葱从检路,马宝林同志扎根业务一线,先后从事未成年人检察、重大犯罪检察、案件信息管理等工作,共计协助员额检察官办理900余件案件。
践行司法为民
坚定不移做善意司法的“引领者”
“感谢检察机关,我的企业活下来了,我以后一定守法经营!”
作为第二检察部的一员,马宝林一直注重将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发展体现在具体案件办理中,在严惩各类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的同时,强化产权保护,为企业营造专心创新、安心经营的法治环境。在办理涉及民营企业家和民营企业管理人员犯罪案件时,他坚持“少捕慎诉慎押”原则,避免因涉刑事案件导致企业破产或生产停滞。
2020年年初,正值疫情,辖区内民营企业家王某某、袁某某涉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马宝林审查后发现,袁某某经营的企业系原铁道部合作单位,王某某则经营多家企业,办案时需要充分考虑对企业影响。他与院领导、承办检察官一起,深入企业走访调研,了解企业经营的“虚”“实”,同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召开公开听证,最终以无社会危险性对二人不批准逮捕。在他们的努力下,企业迅速完成职工安置以及疫情防控工作,平稳度过了疫情带来的冲击,目前有序良好运行。
疫情期间,马宝林拟定4份司法保障民营企业正常经营规范性措施的文件,有效提升检察机关办理涉企案件质效。
创新工作方法
坚定不移做检察创新的“先行者”
作为一名勇立潮头的年轻干警,马宝林积极创新工作方法,借力信息化为检察监督提质增效。他坚持将本职工作与服务保障民营企业相结合,充分运用信息化手段破解涉企案件监督线索来源难问题,参与研发了“经济案件监督撤案平台”。还积极参与推动构建以企业合规化为抓手的综合法治服务保障体系,深入探索企业合规改革试点工作。针对涉罪企业的合规化改造,马宝林起草该院合规探索工作相关文件、模板文书3份,该项目成功申报全省“环资类合规建设范本项目”。为落实“不起诉非刑罚处罚规范化”试点工作,他参与制定院《不起诉案件适用非刑罚处罚措施工作指引》。
深入开展调查研究
坚定不移做精细检察的“工匠者”
马宝林在完成日常办案工作之外,深入开展调查研究,认真总结经验成效。他以求极致心态完成繁琐的内勤工作,确保文字材料任务保质保量,同时立足本职岗位,积极开展调查研究,针对检察履职过程中发现的社会治理问题及时建言献策。这些年里,他撰写过辖区民营企业涉刑事犯罪调研报告等一系列文章。还参与撰写打造高质量现代化基层检察院简报,提炼总结优秀做法,为推动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探索有效路径。
“锡检之星”马宝林获奖感言:
我依然记得,工作不久第一次参加办理某案件,跟随承办人在寂静的夜晚加班,案件繁复、却要条分缕析;细节杂乱,定要环环相扣,将一个纷杂的案件办得简明清晰,需要对证据的反复考量、对事实的再三斟酌,便如同诗人写诗,一字未安细推敲,纠结良久方能慨然决定。这样的工作精神,我将在未来的检察工作中继续践行,将公平与正义、责任与使命,体现在我办理的每一个案件、撰写的每一篇文章中,留在每一条释法说理中,留在每一处字里行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