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逾古稀的刘奶奶子女都已成家,晚年生活富足,为改善自己的生活居住环境,她决定把居住的老房子装修一下。2019年5月,刘奶奶散步时看到一家装修店内的橱柜符合自己的审美,于是到店里咨询,无意间还向店员说起了自己之前投资的事情。
没过多久,装修店的老板小龚主动电话联系刘奶奶,并邀请刘奶奶到门店商谈装修的事情。小龚能说会道,双方交流很愉快,很快便敲定了装修方案和价格。之后,小龚多次积极主动与刘奶奶沟通用料等方面问题,并提出想认刘奶奶做“干妈”。刘奶奶一想自己子女工作忙也不经常回家,这个小龚事业有成、做事细致、性格温和,便满心欢喜的认了小龚这个“干儿子”。
有了这一层关系,小龚与刘奶奶更加热络起来,有意无意向刘奶奶透露自己的“经济实力”:在新吴区的超市有股份,年底有不少分红;收到了客户的大额承兑汇票,没多久就能兑换了……认识才一个月,小龚就开始以支付厂房和店面租金、购买工程材料款、支付工资、资金周转为由向刘奶奶借款。一开始,刘奶奶非常信任小龚,时常替小龚操心生意上的事情,甚至身边没现钱时还问朋友借了钱给小龚周转。就这样,刘奶奶陆续借给小龚27万余元。等刘奶奶开始要求小龚还款的时候,小龚不仅借口百出、态度也不耐烦起来。直到2019年10月份,小龚告诉刘奶奶他在新吴区有8家装修工地缺材料,如果刘奶奶能再借给他17万元,到11月底就能收回来190多万元。为了让小龚尽快还钱,刘奶奶再次借出去17万元,之后,小龚以老家房子拆迁需回家处置为由,不再与刘奶奶见面。
第二年的4月份,刘奶奶发现小龚经营的店铺在转让,便与房东联系发现小龚还拖欠房东租金,加之小龚已经联系不上,刘奶奶这才意识到自己被干儿子骗了,急忙向公安局报案,公安机关在小龚老家将其抓获。
经检察院提起公诉,近日,无锡市锡山区人民法院判决被告人龚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四万元。
【法官评析】诈骗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构成诈骗罪,客观上必须有诈骗行为,主观上要有非法占有的目的,刑法上的非法占有不仅仅是没有法律关系基础而恶意占有,还应当是恶意较深、有严重社会危害性的行为。司法解释对行为人具有非法占有目的作了列举式规定:(1)明知没有归还能力而大量骗取资金的;(2)非法获取资金后逃跑;(3)肆意挥霍骗取资金的;(4)使用骗取的资金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5)抽逃、转移资金、隐匿财产,以逃避返还资金的;(6)隐匿、销毁账目,或者搞假破产、假倒闭,以逃避返还资金的;(7)其他非法占有资金、拒不返还的行为。
本案中,龚某客观上为非法占有刘某的财产而编造虚假的借款用途,比如投资、工程建设等正当且有丰厚利润的项目,使被害人刘某产生其借出资金安全并能及时收回的错误认识,龚某主观上也有逃避返还骗取财物的目的,在没有归还能力的前提下大量骗取资金,供自己挥霍且后期不接电话并逃跑,符合诈骗罪的构成要件。
【法官提醒】近年来,像刘奶奶这样遭受诈骗的老年人不在少数,还有一些不法分子打着“服务和关爱老人” 的旗号招摇撞骗,被骗老人不仅遭受财产损失,更承受着巨大的精神压力,严重影响晚年生活幸福感和获得感。当今社会很多老年人过着“出门一把锁,进门一盏灯”的寂寞生活,他们对亲情充满渴望,然而“雪中送炭”的不是子女,而是诈骗分子,这让他们内心深处的防线被轻易攻破,被骗的老人们大多缺少亲情的慰藉,请多关爱他们,常回家看看,哪怕说说家常话,讲讲防骗知识,从根源上捂住养老“钱袋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