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惠山:商铺租赁起纠纷 三次调解巧解纷
某商铺租户姚某与房东于2017年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租期为10年,并约定了每年的租金。姚某租下商铺后,进行装修并开始营业。开始的几年,姚某一直按时缴纳租金,但到了2020年初,房屋出现漏水情况,又因疫情爆发影响了房屋维修的时间,姚某因此与房东多次协商不成,便索性开始拖欠租金,在这期间,房东也采取了上门张贴出租广告的过激行为,给姚某带来了经营上的损失,双方矛盾越来越深。
房东于2020年8月向无锡市惠山区人民法院起诉,要求解除合同,并由姚某支付拖欠的租金。该案双方达成和解:房东维修房屋,姚某继续租赁。最终房东撤诉。
但是,之后在商量具体维修事宜时,双方又产生了新的矛盾。房东于2021年8月再次起诉至惠山法院,要求解除双方之间的合同,由姚某支付拖欠的租金。
“写判决书很简单,但是不能从根本上解决双方之间的纠纷。”承办法官薛雨了解案情后认为,案件事实清楚,法律关系明确,但是双方积怨较深,对受疫情影响的租金减免金额、房屋维修期间的租金免除金额、合同解除后装修物品具体搬离情况、漏水损失的赔偿金额、物业费等问题都存在较大争议,如果简单“一判了之”,后期双方可能会产生新的矛盾和纠纷,且双方经济损失都会比较大,万一案件进入执行程序,也会比较棘手。
为化解矛盾,薛雨在充分了解纠纷详情和当事人心理后,及时厘清双方争议焦点,倾听当事人的陈述和理由,耐心向双方释明法律关系,透彻剖析法理。法官实地查看了涉案商铺后,向姚某劝说。
“你这样拖下去也不是办法,反正你不打算在这里继续经营了,多拖一天就多一天损失啊。”
“我不是不想搬,法官您看,我在这家店装修上投入了不少钱,因为疫情和漏水问题停业了一段时间,又因为房东的招租广告吓跑了不少客人,能不能让他给我减免点租金?”
了解姚某的心结后,薛雨又继续劝说房东。
“当初人家还在经营,你就上门贴招租广告,这样影响了人家的经营。”
“可他又不付租金,又不肯搬,我也想快点把房子再租出去。”
“既然这样,你们再坐下来好好谈谈,把问题一个一个解决。”
薛雨指出了房东的过激行为的错误,房东也承认当时采取措施不当。听取薛雨的释明后,双方考虑到自身的情况,都主动要求调解。
薛雨做了几轮调解后,双方当事人最终达成一致意见,自愿解除租赁合同、姚某支付拖欠的部分租金并搬离涉案房屋。
没想到搬离过程中又出现了问题。
“薛法官,你快来店里看看,当初他可没说要搬走这么多东西,而且拆东西可能会损坏房屋,不能就这样让他搬走。”
“既然你们还有争议,那先列个清单,一件一件物品确认好归谁。”此时距离春节还有2天,房东突然来到法院,要求法官出面协调。薛雨立刻赶到现场,见双方又有吵闹的趋势,叫停了搬家。
经过3个小时现场清点、列清单,双方好不容易对搬迁物品达成一致,并约定2月15日再进行搬离。这时天已经黑了,薛雨将当事人召集到法庭制作调解笔录,并趁热打铁让姚某现场履行了调解书约定的付款义务。待姚某履行完毕,已经是晚上9点多了。
事情虽然基本了结了,然而姚某心里暗暗叫苦。“之前账户因诉讼保全被冻结了,看来过年前法院来不及解除查封,员工的工资还没发,这个年是过不好了。”
没想到第二天,姚某就得知账户被解封了。原来,当天晚上,薛雨就考虑到这一情况,连夜将解封裁定书制作完成,并于第二天解封了姚某的账户,令姚某感动不已。
2月中旬,姚某与房东进行了搬离交接,纠纷彻底解决。
3月姚某给惠山法院寄来了感谢信,薄薄两页纸,朴实无华的语言,承载了当事人诚挚的感激之情,一位公正、为民的法官也跃然纸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