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滨湖区检察院积极贯彻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从理念、制度等层面强化政策落实,从办案进出口环节强化审查把关,筑牢审查逮捕的“防火墙”,拉起审前羁押的“过滤网”,刑事案件审前羁押率持续降低,从2019年度48.9%降低至2021年的19.1%,办案质效明显提升。
强理念——内外联动共同“降押”
深化内部理念。不断深化干警司法理念,引导干警主动作为,科学运用逮捕权,严格把握逮捕必要性,将逮捕措施的严格运用作为压低审前羁押率的第一道“闸门”。
引导外部共识。通过案件办理、文件会签等方式,争取其他司法机关理解和支持,从理念上达成共识,从而在办案中形成合力。
数字科技赋能。依托智能检察系统,运用人工智能、大数据、区块链、云计算等,实现非羁押“云”监管,解决犯罪嫌疑人可能脱保的实际问题。
强机制——协作配合规范“降押”
建立羁押必要性审查机制。会签《关于建立和完善羁押必要性审查协作机制的意见》,从适用流程、适用范围、适用效率、后续监管等方面,完善司法机关之间的羁押必要性审查衔接机制。
建立刑拘直诉机制。会签《关于建立“民生小案”办案工作机制的意见》,加强检察机关与公安机关在办理“民生小案”中的配合、协作、监督、制约。
建立防疫案件办理机制。会签《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刑事案件办理工作的意见》,指导疫情防控期间的办案工作,建立涉疫案件通报等制度,确保涉疫案件快速准确办理。
抓源头端——多措并举科学“降押”
积极开展捕前分流。依托滨湖区检察院与公安机关建立的案件信息共享平台,对公安机关拟报捕案件进行合理分流,对不符合逮捕条件或没有逮捕必要的,建议公安机关刑拘直诉或者取保候审直诉。
积极开展捕前分流。依托滨湖区检察院与公安机关建立的案件信息共享平台,对公安机关拟报捕案件进行合理分流,对不符合逮捕条件或没有逮捕必要的,建议公安机关刑拘直诉或者取保候审直诉。
特别是2021年滨湖区检察院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成立以来,公安案件报捕率继续下降,2021年度公安机关提捕率仅占案件总数的19.3%。
优先适用刑拘直诉。对于犯罪嫌疑人确有羁押必要的案件,优先适用刑拘直诉,通过适用刑拘直诉机制,实质化减少犯罪嫌疑人的羁押时间。
2019年至2021年,依法快速办理民生小案,适用刑拘直诉办案机制234件269人,有效降低了不必要的审前羁押。
提前介入引导侦查。通过强化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在捕前即开展社会危险性评估,打通案件质量传递通道,对符合非羁押条件的犯罪嫌疑人及时要求侦查机关变更羁押措施。
2019年以来,滨湖区检察院对43件拟提捕重大、疑难案件通过提前介入引导侦查,确保捕得精准、捕得及时、捕得必要。
滤出口端——做细做实持续“降押”
开展不捕释法说理。对无社会危险性不批准逮捕案件,高度重视并实质化开展不捕释放说理,对重大敏感和存在分歧案件,通过召开听证会,提升检察公信力。
着力加强补充侦查。针对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不捕案件,以起诉证据标准提出补充证据要求,最终实现降低审前羁押率的功效。
持续羁押必要性审查。强化检察机关对捕后案件进行羁押必要性审查捕后对羁押必要性继续审查,确保工作持续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