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晚,法官为何在搬砖?
晚上6点多,无锡市惠山区法院洛社法庭副庭长薛雨在一处农村自建房里一趟趟跑上跑下,额头冒着汗,手里还搬着砖,这究竟是为什么呢?
2020年,张某与沈某因感情破裂诉至惠山法院要求离婚。法院经审理判决二人离婚,双方各分得农村共有房产50%的所有权份额。该判决已生效,但沈某在离婚后更换锁具,霸占整个房屋,不允许前夫张某在该房屋中居住,张某只得借住在女儿家。张某及其女儿多次求助村委会、派出所,虽然村调解员、社区民警多次上门调解,但双方矛盾始终无法调和。最终,张某起诉至法院,要求沈某搬离张某所分得的房屋区域,不得妨害自己对房屋的居住权。该案由薛雨法官负责审理。
法庭上,对房屋具体怎么分配的问题,双方谁也不肯让步。面对双方无休止的争论,下午3点多,庭审结束后,薛法官当即决定前往涉案房屋,进行现场勘查。
抵达房屋后,薛雨首先实地了解了房屋的构造、采光、离婚前分居期间的实际居住习惯等,同时召集双方多名近亲属进行沟通。
现场,双方再次陷入指责和争吵,薛雨一边缓和双方情绪,一边考虑问题的解决方案。虽然可以采取竞差价的方式来解决眼前的这道难题,但是薛雨知道,这种方式的划分会给双方当事人心里留下疙瘩,日后难免还会产生纠纷。
在房屋内仔细走了一遍后,薛雨发现房屋为两层楼房,开间不大,进深很长,中间有一个天井,这个天井既满足了北侧房间的采光需要,又正好位于房屋中间稍偏南,于是薛雨提出了下述建议。“住北侧采光不好,那就多分点面积,咱们把天井划给北边,你们觉得如何?”
话音刚落,双方立马表示同意。由于沈某之前习惯住北侧的房间,这下又觉得多分一个天井很划算,便顺势要了北边的房屋,而张某就拿了南边的房屋。
在征得双方同意后,薛雨当场拟定了调解协议,双方签字确认,并由其在场子女和其他近亲属签名见证。同时还当场完成了衣物等生活物品的分类、户口簿分离、钥匙交接等工作。
为了彻底解决纠纷,防止出现新的矛盾,也为了使案件不进入执行程序,薛雨当即让张某的女儿联系了附近的泥瓦匠并购买砖、水泥、黄沙,立即在房屋中间的通道处直接砌墙,作为“分割线”,保证二人互不干扰。
开始砌砖的时候已经是晚上6点,为了加快工程进度,薛雨主动帮助泥瓦匠们搬砖、搅拌水泥,砌完楼下的门墙,薛雨又开始往楼上搬砖。
两堵墙渐渐完工,当事人也十分满意。晚上8点,薛雨离开了现场。
凭借与当事人不懈沟通的耐心、快速找出解困方法的细心以及夜里搬砖砌墙的热心,薛雨仅用9个小时,圆满解决了困扰张某与沈某一家多年的难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