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江苏长安网 > 投稿 > 市政法单位 > 无锡
江阴法院司法救助暖人心
2022-04-06 15:18:00

  近日,江阴法院巧借司法救助与村委网格共解执行困境成功执结一起交通事故死亡赔偿纠纷案件。

  徐某在一起交通事故中撞到黄某,致黄某死亡,黄某家属起诉后,与徐某达成调解协议,同意分期支付赔偿金。因徐某未按期履行,黄某家属向江阴法院申请执行。

  江阴法院执行局执行法官王澄宇对徐某的财产情况进行调查,未发现有银行存款、房产、车辆等可供执行的财产。一边是无履行能力的被执行人,一边是已经遭受创痛的死者家属,王澄宇感受到了压力。

  王澄宇迅速将案件情况向江阴法院执行局副局长张峥莉汇报,张峥莉会同徐某属地网格员,对徐某的情况展开调查。原来,徐某尚不满20岁,父母早年离异,母亲在十多年前已离家出走,杳无音讯,父亲也无固定工作,长期漂泊在外,徐某自小由爷爷带大,家庭生活困难,交通事故发生后,徐某经常不在家,在外零散务工,家庭经济十分困难。

  然而申请执行人黄某等人生活也是十分困难,家中老人已年近八十,无生活来源,体弱多病,其他成员也曾因交通事故致伤,死者本是一家的“顶梁柱”,这次交通事故无疑让这个家庭雪上加霜。

  综合考虑到以上情况,张峥莉与王澄宇决定,还是想办法将被执行人传唤到案。通过与当地村委联系、与网格员沟通,并多次上门寻找,徐某爷爷将徐某带到了村委,在法院法官的法律释明、村委的说服教育、网络员的耐心疏导下,徐某认识到自己不应该逃避责任,但无奈经济情况实在不济,凭自己的能力立即了结案件确有困难。徐某爷爷看到孙子的困境,主动提出愿意帮助徐某筹钱来了结案件。爷爷说,孙子还年轻,困难是暂时的,帮助他趟过这个坎,孙子才能继续自己的人生。

  执行局局长蔡林在了解到该案情况后,提出可以比照《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救助实施办法(试行)》的相关规定启动司法救助。按照实施办法的规定程序,最终申请执行人黄某等共计领到执行款及救助金13万元。看到执行法官多次来往奔波、执行局的各级领导反复会商,虽然未能全部执行到位,但黄某等人对江阴法院执行局为该案执行所作出的努力十分感谢。

  江阴法院副院长章见良介绍:“国家司法救助是人民法院在审判、执行过程中,对权利受到侵害无法获得有效赔偿,生活面临急迫困难的当事人采取的辅助性救济措施。实践中,如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工伤劳动争议、刑事附带民事赔偿等人身损害类案件,关系到民生,如果被执行人完全或部分丧失履行能力,法院会依法启动司法救助程序,切实解决当事人实际生活困难。自2021年以来,江阴法院为45名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共计发放救助金99.422万元。”

  江阴法院始终秉持司法为民宗旨,用实际行动帮助困难当事人摆脱困境,既有利于公平正义的实现,也彰显司法人文关怀,传递司法温度。下一步,江阴法院将进一步做好司法救助工作,提高司法救助的精准度,探索司法救助与社会救助、法律援助的衔接机制,让司法救助制度温暖人心。

江苏长安网 © 2012 版权所有

中共江苏省委政法委员会 主办 苏ICP备13051230号

Copyright 2012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