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江苏省司法厅、省档案局、省档案馆联合印发了《江苏省司法鉴定档案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无锡市司法局迅速行动,通过创新方式“学”、新旧对比“论”和联系实际“用”,在全市司法鉴定机构开展新修订的《办法》学习宣传贯彻活动,并以此为契机进一步推动司法鉴定机构档案工作。
创新方法“学”。全市各司法鉴定机构采取以会研学和个人自学相结合,线上互动和线下讨论相结合的形式创新学习。疫情期间,还不断通过微信群转发公众号关于江苏司法鉴定档案管理法的相关文件学习链接。各单位结合司法鉴定机构的档案工作实际,深入学习理解《办法》条文,对于鉴定档案的立卷、归档、保管、利用、移交等内容进行逐章讲解,特别是对于司法鉴定业务档案构成顺序、档案材料的书写要求、档案查阅或复制等进行了重点解读。同时,对省厅即将出台的《司法鉴定档案销毁办法》提出修改意见。
新旧对比“论”。《江苏司法鉴定档案管理办法》时隔15年再次修订适应新形势新任务需要,对不少内容进行了修改、调整。各司法鉴定机构认真组织档案员逐字逐句仔细研读法律条文,特别是对有疑义及与旧的管理办法有变动的章节重点研讨学习,对于《办法》中有不懂的问题均梳理汇总,向省厅反馈寻求指导,进一步准确把握新修订《办法》的精神实质,为新《办法》的实施做好准备工作。
联系实际“用”。一分部署,九分落实。无锡市司法局深入开展的《办法》学习活动实际上也是一场自下而上的司法鉴定档案大自查活动。各司法鉴定机构自觉把《办法》贯穿落实到司法鉴定档案的管理全过程,对照查摆是否按照《办法》规定的标准、条件、程序和要求管理司法鉴定档案。对照《办法》相关要求,逐步建立健全本机构的档案管理制度。通过自查,各单位逐步推动形成流程清晰、程序规范、有序衔接的司法鉴定档案工作闭环,进一步完善全市司法鉴定工作环节、严密司法鉴定档案保管措施,进一步确保《办法》按时落地见效,不断推进司法鉴定档案规范化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