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日前,江苏省无锡市惠山区人民法院依法对一起危险作业案件进行审理并当庭宣判,被告人唐某某被判处有期徒刑7个月。据悉,这是去年刑法新增“危险作业罪”以来,无锡市审结的首例危险作业罪案件。
“太后悔了,以后再也不干了。”被告人唐某某说。2021年5月,唐某某在没有取得危化品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购买了一辆经过非法改装的小客车和一辆厢式货车,并在两车内安装油桶、油泵、加油机和计量器等装置。等到夜深,他就开着货车去上家(另案处理)处“进货”,再将货车内的汽油转移到小车内,驾驶小车去偏僻的地方销售。其销售汽油的方式就是在各微信群里发广告,告诉有需求的人当晚何时何地可以加到便宜的汽油,若有人联系,他就将小车开过去:“我1升汽油比加油站便宜几毛钱,20多天下来一共赚了3000多元。”2021年6月21日凌晨,唐某某在一处停车场角落将厢式货车内的汽油转存到小客车过程中,小客车后方起火。他并未报警,而是立即将厢式货车和小客车分离,驾驶货车逃离了现场。无人处置的小客车很快发生爆炸并引燃了周围4辆小客车和1辆大货车,好在事故未造成人员伤亡。公安机关通过侦查锁定唐某某,很快将其抓捕。(杨 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