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1年是“十四五”开局之年。这一年,宜兴市检察院聚焦中心工作,强化履责担当,刑事检察、民事检察、行政检察、公益诉讼检察“齐头并进”。结合党史学习教育,积极践行“我为群众办实事”项目,坚决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助力优化法治营商环境,守护公共利益,呵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助推乡村振兴,为宜兴市高质量发展持续奉献检察力量。
亮点工作一
强化检察履职
保护人民群众财产安全

亮点
聚焦群众的切身利益,把守牢群众“钱袋子”作为“我为群众办实事”项目的重中之重,切实履行职责。
基本情况
2021年以来,宜兴市检察院积极投身“全民反诈工程”和“断卡”行动,全方位打击电信网络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等犯罪行为,审查起诉279人,督促追赃挽损8144万元,切实筑牢守护群众财产安全的“钢铁长城”。该院严厉打击“触网”升级的诈骗犯罪行为,起诉电信网络犯罪198人,依法对48名通过微信群抢红包帮助电信网络诈骗分子转移赃款的被告人提起公诉,以此表明网络空间不是新型犯罪形式的“藏身之地”。同时,该院持续发力破解人民群众深恶痛绝的个人信息遭泄露、贩卖的社会问题,办理的一起涉及全国13个省市、数万名受害人的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推动相关部门严厉打击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专项治理,以检察履职精准发力,织密个人信息保护的“法治之网”。
亮点工作二
判实刑未收监执行监督工作
有力有序有效

亮点
为维护法治的统一和权威,宜兴市检察院按照上级院关于判实刑未收监执行检察监督专项行动的部署要求,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创新思路,狠抓推进,成效显著。2021年全年共成功监督13名审前未羁押审后判实刑、而又难以执行的罪犯依法收监。
基本情况
宜兴市检察院从实际出发,根据罪犯的具体情况,有针对性地制订方案,采取措施,抓好落实,最大限度地解决了一些难以收监的罪犯的执行问题。在监督未成年人唯一扶养人毛某的收监执行过程中,宜兴市检察院拓宽渠道,积极作为,通过司法救助顺利解决未成年人护理抚养问题,使毛某顺利收监,既彰显了执法力度,也体现了司法温度,经验做法被中央电视台《今日说法》栏目、《检察日报》等媒体深度报道。
亮点工作三
助推成立
刑事速裁案件“一站式”办案中心

亮点
优化司法资源配置,提高司法效率,构建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背景下的繁简分流、简案快办机制,跑出速裁办案“加速度”。
基本情况
2021年4月,宜兴市检察院联合市公安、法院、司法等部门,会签《关于“一站式办理速裁案件的工作意见(暂行)”》,构建适应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背景下的繁简分流、简案快办工作机制,明确侦查、审查起诉、审判各个环节的操作流程。2021年9月,宜兴市检察院出台《关于成立刑事速裁案件办案中心的工作意见(试行)》,进一步明确“一站式办案中心”的运行原则、力量配备、管理要求。2021年9月11日,位于丁山派出所的办案中心揭牌启用,公检法司机关分别派员入驻,开始实体化运行。依托办案中心,速裁程序案件集中移送、批量办理、快速结案成为现实,有力促进侦查、起诉与审判的无缝衔接,最大程度降低案件程序流转带来的空间和时间成本。目前,案件从移送审查起诉到判决所用时间由原来的10天缩短至4天。
亮点工作四
探索推进企业合规治理
助力优化法治营商环境

亮点
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大局,聚焦营造良好法治营商环境,助力民营企业合规建设,服务保障经济高质量发展。
基本情况
2021年,宜兴市检察院制定了《依法稳妥办理涉民营企业刑事案件工作办法》,建立了线下“企业合规治理中心”。围绕该中心,该院联合市工商联,制定出台了《关于建立企业合规治理联动工作机制的实施意见》,为推进企业合规治理提供了平台支撑、机制保障。在办理涉企刑事案件中,该院通过实地走访企业、调取税务资料、听取主管部门意见等方式,了解企业经营情况,做好办案影响评估。去年,在办理5起涉企刑事案件的过程中,该院引入合规治理工作机制,联合上级院、第三方监管人“把脉问诊”,切实督促涉案企业针对自身存在的问题开展合规治理,并根据相关情况依法对企业作出处理决定。目前,宜兴市检察院已对2家有效进行合规治理并通过评估验收的企业作出轻缓处理决定,相关做法被《检察日报》等媒体报道。
亮点工作五
以公益诉讼守护“生态绿”
加大环境资源保护力度

亮点
坚持练好“内功”,提升专业能力水平,注重加强沟通协调,推动公益保护落地生效,为宜兴市生态环境保护提供坚实司法保障。推动公益保护由“独角戏”走向“大合唱”,形成多方合力,以检察力量为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保驾护航。
基本情况
去年,宜兴市检察院突出保护水源地环境、保护矿产资源、惩治跨区域破坏环境行为,重点加大对太湖、黄龙山等区域水质安全、紫砂矿资源的保护力度,积极发挥职能作用,遏制盗采行为,提起全国首例非法开采紫砂矿刑附民公益诉讼案,推动成立全国首个紫砂矿价格认定专家库,有效破解涉案紫砂矿价格认定难题。同时,该院针对环太湖、跨区域环境领域违法犯罪多发态势,分别与常州武进区检察院、溧阳市检察院,浙江长兴县检察院,安徽广德市检察院等建立跨区域协作机制,联合开展专项监督行动,相互移送线索12条,推动太湖沿线近1000米入湖河道综合治理,800余平方米固体废物得到全面清理,1处违法建筑完全拆除。
亮点工作六
以“检察蓝”守护“革命红”
拓展革命文物公益保护范围

亮点
以法治方式积极守护宜兴“红色”版图,综合运用行政公益诉讼和民事公益诉讼手段,全力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职,确保革命文物、烈士纪念设施等红色资源得到有效保护。
基本情况
去年,宜兴市检察院结合党史学习教育,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部署开展革命文物保护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先后推动对新四军标语、李复墓、新四军一纵纪念地、补庐等47处红色革命文物进行修缮复建,取得了良好效果。其中,潘汉年故居得以重新规划修缮;新四军标语、李复墓经修缮后,被省文化和旅游厅列入江苏省第一批不可移动革命文物名录。
亮点工作七
在全市电子诊疗系统
增设强制报告提醒程序

亮点
检察机关以机制建设为抓手,用足用好检察监督手段,找准问题症结,结合信息化技术开好“药方”,督促相关部门有效落实强制报告制度,突破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瓶颈,形成保护合力。
基本情况
2021年,宜兴市检察院以办案为抓手,联合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运用信息技术在宜兴市医院电子诊疗系统中设置强制报告自动提醒程序,有效落实强制报告义务。同时,该院总结办案经验,建立未成年人侵害案件“三查两核”机制,即查明案发原因、发案过程、报案主体,核实未成年被害人有无求助或者就诊行为,相关责任主体是否切实履行报告义务,强化强制报告制度监督线索发现机制。
亮点工作八
联合相关部门出台
《关于在办理涉未成年人案件中全面开展家庭教育指导的工作办法》

亮点
对于办案中发现明显存在问题的涉未成年人家庭,依托家庭教育指导师采用“一家一方案”等形式,帮助、指导监护人履行家庭教育主体责任,重塑良好家庭关系,探索建立常态化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和受侵害家庭教育指导模式。
基本情况
去年,宜兴市检察院联合市妇联、团市委会签《关于在办理涉未成年人案件中全面开展家庭教育指导的工作办法》,并组建了一支具有心理学、教育学、社工专业背景的家庭教育指导师队伍,对因监护人不当履职致使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或遭受侵害等重点案件;虽存在教育不当,但尚未导致行为偏差或遭受侵害结果的重点人群;离异和重组家庭等重点家庭;农村留守儿童集中区等重点地区,进行分级分类教育指导。2021年,共发放督促监护令30余份,开展家庭教育指导40余次,对1名未成年人开展司法救助,帮助8个离异家庭修复亲子关系。
亮点工作九
推进国家司法救助与乡村振兴工作
深度融合

亮点
围绕乡村振兴战略规划,对农村地区因案致贫、因案返贫的被害人和近亲属做到“应救尽救”“应救即救”。
基本情况
2021年,宜兴市检察院积极探索“快速救助、多方援助、回访帮助”的模式,与相关部门建立司法救助与乡村振兴对接机制,通过政策扶持、心理疏导、医疗救助、就业培训等,为生活困难的救助申请人提供服务。该模式被最高人民检察院、江苏省人民检察院司法救助专项活动工作情况转发推广。办理国家司法救助案件45件,向60人发放救助金34万元。
亮点工作十
诉讼监督研判机制初见成效

亮点
坚持以办案为中心,以提升诉讼监督品质为目标,主动作为,积极探索诉讼监督研判机制,取得扎扎实实的监督成效。
基本情况
通过常态化学习,找准监督切入点,每周召开专题研讨会,着重对新修订法律组织学习,梳理法条修改内容,挖掘监督线索;通过精准化排查,锁定问题案件数,在梳理线索基础上,对案件展开专项核查,摸清问题案件底数;通过模式化流转,追踪线索成案率。案管部门在分析总结后,以核查报告或提醒函等形式移送相关部门,同时建立健全线索移交台账,及时跟进诉讼监督进展,提升监督质效。去年,该院通过该机制形成的两份案件专项核查报告被省检察院录用,推动全省对集资诈骗罪、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判决的法律适用问题开展专项核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