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拘役五个月!这起袭警案判了
2021-12-06 09:06:00

   拘役五个月!这起袭警案判了 

  无锡市惠山法院一审公开宣判了一起袭警案,这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一)》施行以来,无锡惠山法院审结的首起袭警罪案。

  2021年5月2日,执勤交警正在对违法闯红灯的袁某进行行政处罚,醉酒的孟某上前让袁某直接离开无须理会行政处罚事宜。执勤交警主动上前表明身份并了解情况,在得知两人并不认识之后,执勤交警劝孟某尽快离开,不要阻碍执行公务。但孟某不仅不听劝阻,还开始推搡执勤交警,直接拉拽交警的双手。为避免发生危险,执勤交警和辅警两人合力将孟某带到了路边。 

  “我是警察,正在执行公务!”再次表明警察身份后,孟某竟直接张开双手击打执勤交警的头部,将其帽子和墨镜打落在地,并用脚踹执勤交警的大腿,还扬言“打的就是你!”之后孟某妻子赶来,与交警一起将醉酒的孟某控制住。

  

  惠山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孟某暴力袭击正在执行职务的警察,其行为已构成袭警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法院予以支持。最终,法院以袭警罪判处被告人孟某拘役五个月。 

  袭警罪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一)》新增的罪名。本案中,被告人孟某是醉酒后的行为,根据法律规定醉酒的人实施袭警犯罪行为的,仍应当负刑事责任。法院结合被告人孟某醉酒状态、暴力袭击的程度以及造成的后果等情节,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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