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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锡山:善意执行,巧解案件“死结”
2021-11-16 10:35:00  来源:锡山区委政法委员会

为积极响应“切实解决执行难问题攻坚行动”,锡山法院以“闯”的精神、“创”的劲头、“干”的作风,对准执行中的难点堵点,以苦干实干吹响攻坚克难、奋勇争先的冲锋号。
201912月,周某驾驶电动车与朱某驾驶的电动车相撞,交警部门判定双方负同等责任。周某伤势较重,经锡山法院判决,朱某需赔偿周某9万余元。朱某支付5000元后,未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周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经查控,朱某无房无车,无固定收入,银行卡里只有2000多元存款,没有发现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但执行干警发现朱某确系一家面馆的实际经营者。执行干警两次上门均未见面馆营业,周围群众反映,该面馆系朱某租用他人房屋经营,经营惨淡,已经处于关张边缘。

20211021日,执行干警对面馆内设施设备等动产进行查封,并张贴电子封条。但一家小面馆内的桌椅板凳以及后厨设备,价值不高、变现困难,拍卖预期很不乐观。

某经营“重庆小面”的黄老板,对这家风波中的面馆产生了兴趣,主动联系朱某,表示愿意受让面馆继续经营,但也对法院查封一事充满担忧。

在征求申请人周某意见后,执行干警主动联系“重庆小面”的黄老板,解释朱某涉案概况,解除他对朱某债务问题的疑虑,同时,告知如能以正当市场价格受让面馆,并将款项交由法院监管,优先支付周某所涉执行案件,法院可以不处置已查封物品。

在执行干警见证下,朱某与黄老板达成转让协议,将转让款和亲友借款一并转账给周某,案件顺利执行完毕。

法官有话说:强制执行集中体现了法律法规的刚性,但面对纷繁复杂的民生案件,站在最大限度保护双方当事人权益的立场,秉持善意文明的执行理念,采取灵活可行的执行措施显得尤为重要。本案中,转让协议签订当天,朱某就完成了赔偿,周某当场提交解除查封申请书,双方都从这个案件中“解脱”出来,重新开始正常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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