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起涉未成年人司法救助案件中被害人家长因担心案情泄露竟主动放弃司法救助?
第一次遇到这种情况,锡山区检察院一边积极沟通被害人家庭,通过采取一系列保护措施顺利完成救助,一边迅速制订《关于加强国家司法救助工作中隐私权保护的实施意见(试行)》,以加强隐私权保护规范化,免除被害人的后顾之忧。这一波操作,吸引了妇女联合会的目光……
10月13日,无锡市妇联副主席朱秀娟、权益部部长费力,锡山区妇联主席姚华芳、副主席华颖珍,无锡市检察院第九检察部主任陈炜、第八检察部副主任(主持工作)邓岩等领导在锡山区检察院就国家司法救助隐私权保护展开调研,共商保护举措。
会上,该院司法救助负责人张枫和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负责人杨帅分别介绍司法救助和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该院党组书记、代检察长王卫重点介绍了出台国家司法救助隐私保护工作机制的背景和意义。近年来,该院不断加大司法救助力度,在检察实践基础上,深入思考司法救助工作与兼顾被救助人情感和生活需求,用司法救助这一手段不断满足修复社会关系、维护社会稳定的需要,司法为民、体现检察机关担当作为的需要,保障权益、维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需要,从而实现以制度显温度的司法目的。
无锡市检察院司法救助和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负责人充分肯定了锡山区检察院相关工作,表示在开展国家司法救助隐私权保护工作推进过程中,要把握原则性和灵活性相结合,以“求极致”的精神,以司法为民的理念,把好事做好,把实事做实,要更广泛引入社会力量参与,加强社区的助力,可以借助亲职教育工作中具有司法经验的社工力量等,进一步完善司法救助隐私权保护,推进未成年人保护社会化体系建设。
锡山区妇女联合会主席姚华芳指出,锡山区检察院践行为民司法理念,秉持“把好事办好”的价值追求,充分考虑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工作做得细致扎实。下一步建议要对受害未成年人持续跟踪,加强长期的关心关注和心灵援助,帮助他们健康成长,健全人格发展。对被害人家长也要有相应的帮助和教育,通过引入有专业特长的爱心人士帮助其家庭走出阴影。引入购买社会组织服务,由专业人士为家长及孩子上课,将预防侵害工作前置。
无锡市妇女联合会副主席朱秀娟表示,锡山区检察院国家司法救助隐私权保护工作是落实十四次党代会精神的体现,该院的政策研发能力值得学习,通过案件延伸出制度,在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中做到“权益保护有边界,延伸保护无边界”。她表示,妇联将进一步在未成年人保护方面加强与检察机关的深度合作,一是完善制度建设保障,通过建立健全定期会商机制、联合培训机制、人员交流机制、家职教育求助一站式机制等机制,规范工作流程,更加精细化精准化做好联合保护工作。二是拓展未成年人保护社会关系网,以隐私权保护为切入点,探索引入“治理合伙人”概念,同基金会合伙进行项目化运作,通过引入师资、培育专业人才等方式,将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项目化、品牌化、社会化。三是加强宣传引导作用,通过新媒体平台、创立品牌工作室、公布典型案例等形式,广泛开展妇女儿童隐私权保护宣讲,提高全民意识、增强保护力度、提升保护效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