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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诈进行时】外企老总被骗350万,职业“卡农”获刑
2021-10-18 10:20:00

202012月,无锡市新吴区一家外企工作人员王先生至公安机关报案,称公司老总遭遇诈骗,被骗金额350万元。随着警方侦查,一伙以购买虚拟货币形式进行转移赃款的职业卡农落网。

近日,经新吴区检察院提起公诉,职业卡农李某某、伍某某、唐某等人一审宣判获刑。


 

为买股份,外企老总遭遇诈骗

 

根据王先生的报警记录,20201210日上午10时许,公司总经理A先生打电话让他立刻进行一笔汇款,该笔汇款系海外总公司要求无锡公司支付,会在7日以内返还公司账户。A先生还说会通过邮件形式汇款详细信息,并特别强调收到邮件后必须10分钟以内让财务部门完成汇款

当天中午,王先生收到A先生的英文邮件,内容是汇款后会收到一份凭证,证明汇款用于收购股份,汇款金额人民币350万元,收款人为石家庄某商贸公司。王先生和财务人员再三提醒A先生,双方没有协议和合同,贸然汇款违反公司正常财务制度,存在法律风险。A先生坚持己见,财务人员遂按照指示完成汇款,并将汇款情况告知了海外总公司财务总监请其予以核实。

次日凌晨1时许,A先生接到海外总公司总裁B先生的电话,得知总公司从未安排过该笔汇款。情知上当受骗的A先生赶紧联系王先生,让他报案。

 

明知违反规定存在风险,经人再三提醒为何如此执迷不悟?后悔莫及的A先生透露了更多的细节。

原来,A先生的邮箱收到了海外总公司总裁B先生的邮件,称公司决定收购中国的一家企业股份,因为要避税节约成本,资金需要从无锡公司账面走,具体事宜瑞士的律师会通过邮件与他联系。由于收购事项事关重大,A先生还签订了一份保密协议,不得让任何人知道。

随后,一个自称瑞士某律师事务所L律师的人与A先生通话,说是总裁B先生安排其与A先生处理收购避税打款事宜,并用邮箱发来详细流程,提供了收款人为石家庄某商贸公司的银行账号。不疑有他的A先生遂按照要求,安排无锡公司财务人员转账350万元。

事后,A先生重新查看邮件,发现所谓总裁B先生的邮箱后面多了<intra@cloud-intra.com>后缀,而正常邮箱地址无该后缀。一次不经意的疏忽,A先生掉进犯罪分子精心编制的陷阱。

 

 

假冒老板,牵出职业卡农

 

不止A先生,杭州的骆女士也遭遇了一个假冒公司老板的骗局。

2020112316时许,骆女士的QQ弹出一个临时会话,对方昵称是公司老板戚某某问骆女士和杭州某公司的客户联系上没有,说对方公司有一笔工程款项马上打过来。紧接着一个自称杭州某公司的电话打到公司座机上,称系骆女士公司老板让他联系打款事宜的,随后加了骆女士的QQ

对方发来骆女士公司银行账户让她核对,后发来一个转账成功1989936元的截图给她,并声称跨行转账会有延迟。恰好骆女士手机上收到一个银行推送信息,以为钱到账了,就跟戚某某汇报了一下。戚某某让她查询公司账上资金,表示有一笔967400元的款项要付,并发了一个银行账户过来,说自己正在赶飞机,事情比较紧急,必须马上支付骆女士遂用公司账户转了967400元到对方发的一家名为太原市某网络科技工作室的银行账户里。

第二天,骆女士一直查不到此前1989936元的转账款,联系不上对方,打银行电话得知根本没有这笔转账。意识到不对,骆女士报了警。

 

警方侦查发现,诈骗A先生的犯罪分子十分狡猾,所使用的邮箱和电话均位于境外,所谓的瑞士L律师无迹可寻。骆女士的遭遇大抵相似,犯罪分子藏身于网络,难觅其踪逍遥法外,给查处带来巨大难度。

通过进一步侦查,警方顺藤摸瓜,发现A先生和骆女士的被骗资金,在转账到公司银行账号后,马上流向李某某、伍某某、唐某等人的账户。继而对李某某等人的信息进行研判,发现上述人员活动地点在湖南省长沙市。202012月,新吴警方赶赴长沙,将李某某等人抓获归案。

归案后,李某某交代了自己伙同伍某某、唐某等人帮助一个名叫陆总的人以购买虚拟货币的形式进行转移赃款的犯罪事实。

根据李某某供述,他们的角色是职业卡农,俗称跑分,就是用自己的银行卡通过虚拟币交易平台交易帮助别人转移赃款。

 

 

甘为帮凶,虚拟货币

成跨境洗钱新通道

 

据悉,李某某2017年开始从事虚拟币交易,由于技术好,他在圈子里小有名气,经常帮助别人买卖虚拟币。  

202011月初,经人介绍,李某某认识了一个网名奉天承U”的人,对方表示会提供资金,由李某某提供银行账户,在接收资金后,迅速转入雷达交易所、中币交易所等购买虚拟数字货币泰达币,将资金转入他人指定钱包内。

 

泰达币(英文名:USDT,是一种将加密货币与法定货币美元挂钩的虚拟货币。

 

在币圈,有许多像李某某一样以炒币为业的职业卡农。其所在的一个微信跑分群里面,每天有数百个人交流跑分心得、探讨交易技巧。新吴区检察院检察官周洁敏发现,虚拟货币成跨境转移赃款,甚至是洗钱新通道,衍生出跑分等灰色产业,给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带来新的挑战。

 

按照与奉天承U”的约定,每购买一个泰达币,李某某可以得到2分钱的佣金,这就意味着每走账10万元,能拿到700元的报酬。奉天承U”表示,其所提供的资金,都是网上博彩的钱。明知道是利用虚拟货币非法转账,李某某贪图小便宜,还是一口应了下来。

之后,奉天承U”陆总与李某某线下对接。在长沙一家酒店里,陆总表示资金来自境外赌场,需要购买的泰达币量比较大,要找几个人一起做,强调所有的交易必须在半个小时内完成。李某某遂租赁工作场地,由女友袁某联系泰达币承兑商,又纠集伍某某、唐某等人,利用境外聊天软件建群,在陆总的指挥下开展转移赃款事宜。

李某某等人被抓后,陆总在逃,身份不详。

 

经查,202011月至12月间,犯罪嫌疑人李某某伙同袁某(另案处理)经事先共谋,在明知是犯罪所得资金情况下,纠集伍某某、唐某等人,使用各自银行卡账户接收陆总提供的资金,通过雷达交易所APP购买泰达币,再将所购买泰达币转入陆总指定账户,涉案金额共计人民币3348580元。其中,李某某非法获利人民币15000余元,伍某某与唐某非法获利人民币各3000余元。

20216月至7月,新吴区检察院以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分别对伍某某、唐某、李某某提起公诉。经法院审理,2021713日,伍某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四万元;唐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万元。2021819日,李某某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四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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