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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新闻发布会:“事实孤儿”,我们来保护
2021-09-23 09:52:00  来源:锡山区委政法委员会

  9月22日上午,锡山区人民法院、锡山区民政局、锡山区司法局联合召开“畅通发现认定渠道、接轨国家保障体系——携手让‘事实孤儿’获得社会保障”新闻发布会,联合签署、发布《关于开展“事实孤儿”保护工作的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锡山区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虞静珠,锡山区民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周奕,锡山区司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顾君伟就《实施办法》指导思想、工作流程、组织保障及各单位相关职能作具体发布。江苏广电、第一看点、21视点、阿福聊斋、梁溪之声、江南晚报等多家媒体记者应邀参加发布会。 

  未成年人保护一直是社会关注的热点、焦点,也是司法为民、服务民生的重点。“事实孤儿”是一个特殊的未成年人群体,他们的父母或重残重病,或服刑在押,或被强制隔离戒毒,或失联失踪,这些孩子因此缺失监护,正如网友所说,“他们有父母,却是孤儿”。目前,锡山区共有困境儿童353人,其中事实无人抚养儿童29人。

  “事实孤儿”的法律认定,关系“事实孤儿”能否被纳入国家保障体系,“事实孤儿”的保护和监护涉及法律、伦理等问题,是一项复杂工程。区法院、区民政局、区司法局在各自职能的基础上加强协作配合,共同拟定《实施办法》,在全市率先形成“动态发现—法律支持—审核保障—关爱疏导”的救助保护闭环,帮助和指导“事实孤儿”及时通过合法途径获得权利保障,切实保护这一特殊群体。 

  《实施办法》遵循“发现一例启动一例,一事一议”的工作原则,由区民政局发现、初步查验辖区内“事实孤儿”后填写《初核表》。《初核表》移交区司法局后,由区司法局安排援助律师准备宣告失踪或死亡的申请材料及证据材料,并在审理阶段提供免费法律援助。申请提交至区法院后,区法院设立绿色通道,对相关案件快立快审快结。经审理,被申请人被区法院宣告失踪或死亡的,经区民政局审核后依法纳入保障范围;在审理过程中被申请人出现但拒绝履行抚养义务,宣告失踪或死亡的司法程序终结,由区司法局援助未成年人向被申请人追索抚养费。在上述程序中,区民政局将视情况引入专业社会组织和青少年事务社工,对“事实孤儿”及其家庭提供心理咨询、心理疏导、情感抚慰等专业服务,培养健康心理和健全人格。 

  在整个困境儿童群体中,“事实孤儿”藏在看似存在、实则“失能”的家庭背后,相对其他困境儿童,更具有隐蔽性,因此对“事实孤儿”的发现、父母监护缺失的法律认定、法律援助、后续保障等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区法院、区民政局、区司法局三家单位从各自职能出发,着眼政策落地实效,联结成“事实孤儿”救助和保障合力,希望能从这个小小的便民举措开始,努力让更多“事实孤儿”得到看护、照顾和教育,让他们也有可期待的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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