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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吴区检察院“三保障”“三优先” 救助“事实孤儿”
2021-08-30 10:30:00
 “感谢检察院伸出援助之手,帮助我们渡过难关,我们一定把孩子培养好,让他成为对社会有用的人”。近日,被救助儿童的亲属董某致电新吴区检察院,表达诚挚的感谢之情。

2021年6月30日晚,董某宝在无锡市新吴区租住地楼道口自有轿车内,与妻子张某梅因感情问题发生纠纷,持刀捅刺张某梅腹部、腿部,致张某梅因右大腿股动静脉断裂大失血死亡。二人育有一6周岁的儿子小天,案件发生后,小天成为了“事实孤儿”。

小天的遭遇牵动着检察官们的心,案件审查逮捕期间,该院即着手对孩子的救助工作。鉴于该案的特殊性,该院丁宏伟检察长亲自承办该救助案件,先后会见被害人亲属,详细了解未成年人的抚养、就学问题,并通过积极协调,为其争取到司法救助金5万元。坚持内外联动 “一盘棋”,因该案涉及未成年人监护权变更,控申部门协同未检部门经多方沟通协调,最终明确小天的二伯董某为临时监护人提出救助申请,并商情当地基层组织进行监督,保证救助金真正用于小天的生活所需。

在该救助案办理过程中,新吴区检察院通过规范落实“三个保障”举措,确保救助工作规范有序、优质高效。一是公开听证保障公平公正。案件审查办理过程中,新吴区院就该案开展了公开听证,邀请区人大代表、区妇联工作人员、律师等人担任听证员,围绕该司法救助案件的办理过程、当事人是否符合救助条件、救助资金落实使用等,主动听取各方代表意见建议,自觉接受社会监督,让司法救助的公平正义以看得见的方式展现、在阳光下运行。二是远程申请保障便民惠民。鉴于董某家住安徽以及新冠疫情的反复,承办人通过与其多次电话沟通,确认救助申请材料齐全,并指导其在远程司法救助系统上完成救助申请,免去其舟车劳顿之苦。三是绿色通道保障检察速度。将该案列入重点救助案件,以救助申请优先受理、案件优先快速办理、救助资金优先倾斜的“三优先”机制保障了该项救助工作的高质高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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