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驾考轻松过,竟然还有这操作!
2020-12-10 10:20:00  来源:平安无锡
科目一、科目四作为理论科目
并不是驾考难点

可怎么也没想到

还是有人投机取巧

竟然用这样的“高科技”作弊!


近日,无锡市宜兴市公安局破获的一起组织考试作弊案移送起诉,13名犯罪嫌疑人以涉嫌组织考试作弊罪被批准逮捕。


去年1月,宜兴市机动车驾驶人考试中心监考民警在驾考理论科目一的考试中,发现一名考生神色可疑且行为异常。监考民警随即要求该学员暂停考试并接受检查。面对民警询问,该学员从自己身上取出了无线信号发射器、微型耳麦、针孔摄像头等设备,并承认了自己的作弊行为。


随后,监考民警又发现了几例同样手段的作弊行为:作弊人员衣服内侧固定无线信号发射设备,连接的针孔摄像头则固定在领口,考试时把针孔摄像头对着电脑屏幕,考场外配合作弊人员就可以看到题目,通过放在学员耳朵内的微型耳麦播报答案。


经警方调查询问,宜兴市公安局新街派出所发现这是一起有组织的作弊行为,而牵头人就是某驾校的教练莫某。民警迅速出动将莫某抓获,并查获了用于作弊的摄像头、微型耳麦、衣物等设备和一本账本。


经审查,莫某交代,自己事先通过黄牛、驾校教练等介绍结识需要在科目一、科目四作弊的学员,考试结束后收取每次4000元甚至更高的费用,然后按照约定支付给黄牛、教练相关费用。自2018年以来,莫某伙同他人先后组织考试作弊100余次,获利200余万元。目前,相关涉事考生已按规定取消考试成绩,并一年内不得再次考试。


法律链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四条,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为他人实施前款犯罪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帮助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警方提醒

开车上路需要扎实的基本功,这既是对自己负责,也是对他人负责。逃避学习在驾考中作弊是违法行为,而在法定考试中组织作弊或提供作弊器材的,更涉嫌犯罪,大家切勿以身试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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