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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越疫情”来调解,点赞无锡法院网上调解“云”模式
2020-03-06 10:39:00

  疫情尚未解除,一个看似普通的案件,因为涉及一位身处武汉的代理人变得有些特殊…… 

    

  如何解决呢?别慌!无锡法院自有妙法~ 

    

  近日,无锡中院网络调解了一起涉新冠肺炎患者的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案件。 

 

   

  33下午,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第十六审判庭内,一次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案的调解正在进行中。 

    

  先来回顾一下案件:无锡某房地产公司以王某未按约支付房款为由,诉请解除合同,由王某支付违约金。一审判决支持该房地产公司的诉请,王某不服,上诉至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 

    

  二审中,王某因身体状况欠佳,特别授权委托其弟王某某处理该案。春节前,法院曾组织双方进行调解,但因争议较大未能达成一致。 

    

  近日,王某某主动联系法院,称其居住在武汉,因感染新冠肺炎治疗转阴后,目前正处于居家隔离状态,希望法院能多方沟通,尽量促进案件调解结案。 

 

    

  考虑到王某某的特殊情况,法庭再次与双方进行了充分沟通,力争形成合适的调解方案。努力终于有了结果,双方初步形成了一致意向。33日下午,在无锡中院立案二庭法官助理李佳的主持下,王某、王某某与某房地产公司通过互联网络进行了在线调解,通过近一个小时的线上沟通,双方达成一致意见:涉案商品房买卖合同继续履行,并协商确定了合适的履行时间和金额。 

    

  下午两点半,案涉双方在在线展示的调解笔录和调解协议上签字,该调解协议自双方网络上传手持签字材料的照片起生效。 

 

    

  疫情尚未解除,但法院通过司法裁判化解矛盾纠纷的脚步不能停留,从形式到内容,为案结事了,法院积极寻求最合适的解决方案,做到司法保障不缺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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