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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州姜堰检察院:“检助夕阳红”破解困境老人生活救助难题
2024-12-31 15:08:00  来源:人民政协报

现在低保救助金已经下来了,日子也过得安心多了,前不久,泰州市姜堰区检察院对前期支持起诉宣告子女失踪的多名独居老人进行回访。今年以来,姜堰区检察院立足法律监督职责,聚焦因特殊情形无法落实社会救助措施的生活困难老人群体(简称困境老人),坚持综合履职,协同联动,做实困境老人精准救助保障。

一、从个案办理到类案分析,全面梳理堵点难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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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吴之前申领过社会救助,可因为他有个儿子(小吴),不符合政策条件,但小吴已经下落不明多年,这该怎么办?”根据区法律援助中心移送的线索调查,独居老人吴某(67岁)身患多种老年疾病,基本丧失劳动能力,妻子早逝,其曾申请社会救助,因独子失联多年,无法核实家庭收入情况,救助政策落实面临障碍。为此,区检察院与公安机关迅速联动,查明小吴已两年以上无行踪轨迹。随后通过支持起诉的方式,帮助老吴向法院申请宣告其子失踪,最终老吴成功申领救助。针对该案反映出老年人救助帮扶领域可能存在的类型化问题,区检察院主动与民政部门、镇街等加强沟通,今年以来,先后收集梳理各类特殊困难老人信息40余条,发现除个别赡养义务人有能力而拒不赡养,导致老人生活无依的情形外,还存在因同一户籍下继子女无赡养义务、当事人涉及虚假冒名婚姻登记、“挂名”市场主体登记等特殊情形,导致无法落实社会救助政策的形式障碍,亟待依法破解难题。

 二、从支持起诉到综合履职,有力维护合法权益

 

 

在通过支持起诉宣告子女失踪,帮助个别老人依法获得救助的基础上,区检察院围绕上述“困境老人”各类不同情形,综合发挥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控告申诉等检察职能,“一人一策”明确责任部门和办案人员。针对3名赡养义务人拒不赡养情形,通过与派出所联合进行警告训诫等方式,推动督促履行义务;针对冒名婚姻情形,行政检察部门开展跨省司法协作调查,查明1名老人实际婚姻状况,为依法撤销虚假婚姻登记提供事实依据;针对“挂名”市场主体登记、同一户籍下存在无赡(扶)养义务的继子女、前妻的情形,公益诉讼检察部门建议相关镇街依法履职,推动4名老人纳入社会救助范围;针对老人在子女宣告失踪公告等过渡期生活问题,控告申诉部门加强司法救助与社会救助衔接,及时向老人发放司法救助金。

 

从检察履职到社会治理,凝聚放大关爱合力

 

 

针对“困境老人”救助帮扶中的堵点难点问题,区检察院坚持“办理一案,治理一片”履职理念,通过制发社会治理检察建议,先后推动基层排查子女失联无人赡养可纳入贫困家庭4户,新增纳入低保15户,进行低保扩围新增重残低保22人,该建议入选省院社会治理检察建议专刊。加强机制建设,与区民政局、公安分局、老龄委等单位会签协作配合框架协议,完善联席会议、线索移送、信息共享等机制。牵头开展“困境老人”大摸排行动,组织青年干警、“益心为公”志愿者和民政人员共同走访调研,在市检察院指导下撰写调研报告,获市政府主要领导批示肯定,并支持检察机关、民政部门联动履职,推动全市建立健全相关协作配合机制,共同推进老有所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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