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只是做了自己应该做的。”1996年从部队转业到泰兴法院工作,他在法警大队长的岗位上奋斗了17年,退休后仍将自身作用发挥最大化,积极投身矛盾调解工作。他就是泰兴市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大队原大队长侯明泉。
打铁先得自身硬。在日常训练中,侯大口号是“向我看齐”。所有训练课目他都坚持亲自任教,亲自示范。特别是在省高级人民法院教练员集训考核中训练常常一站就是一天,他因在猫耳洞时落下的关节炎疼痛难忍,中午和晚上就用热毛巾敷上半个小时,第二天又精神抖擞地出现在训练场。经过十几天的集训在全省50多名业务能手的技能考核中取得了第二名的好成绩,其中教案编写得了满分,被省高级人民法院聘请为全省法院优秀教练员。
强将手下无弱兵。多年的训练也让侯大提炼总结出“一对一结帮带”的高效训练方法。在侯大的示范带头下,泰兴市法院司法警察大队成为了一支拉得出、冲得上、打得赢、擒得住的过硬队伍,侯大也被省高院法警总队总队长金国富称赞为“标兵警队里的标杆队长。”
“有危险时,我不上,谁上”。2009年4月19日上午8时左右,侯大在执行一起房屋搬迁强制执行案件时,被搬迁人陆某全身浇满汽油,左手提汽油桶、右手持打火机,跨坐在三楼屋脊上,以自焚相威胁,抗拒执行。陆某情绪异常激动,执法人员上前做工作时,立即遭到谩骂和威胁:“谁敢上来,我就和谁同归于尽!”侯大和消防员商量好战术配合后,趁陆某注意力转移的一瞬间,飞身冲上屋脊。陆某恼羞成怒,把一桶汽油浇满了他的全身。他不顾一切猛扑上去一把死死抓住陆某持打火机的右手,消防员迅速打开灭火器进行喷射,突击组其他人员一拥而上,合力将陆某控制。
作为法院的“安保之盾、执行先锋、处变尖兵”,侯大不仅勇气过人,更有胜于常人的智慧和谋略,带领警员们成功化解了一次又一次危机,打下了一个又一个胜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