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泰州法院注重挖掘优秀乡土法治文化,尊重群众对“自治事项”领域内“自己的事情”的处理意愿,通过指导村规民约制定、引导村规民约实施、倡导村规民约文化,将村民自治的“软治理”变成群众认可的“硬框框”,形成以村规民约为基础规范的源头预防、非诉挺前、多元化解的契约化社会治理新格局,实现村规民约效应最大化。
法治章
让守法诚信经营深入人心
“有了规矩就有了底气,不管是养殖还是销售,咱们都遵纪守法,纠纷矛盾少了,就能把更多的精力放到经营上。”兴化某鱼塘的塘主李某感慨道。
兴化市内湖荡密布,河道纵横交织,是著名的“鱼米之乡”,水产养殖产业尤为发达,大闸蟹年产量近7万吨,全国每八只大闸蟹就有一只来自兴化,“兴化大闸蟹”等品牌也获得国家农产品地理标志和地理标志集体商标,有效带动了30万蟹农增收致富。
然而随着水产养殖产业的不断壮大,在其发展过程中也出现了“成长的烦恼”,各种涉法纠纷严重制约了产业的健康发展。为有效提升水产养殖品牌知名度,建设和谐文明富裕新农村,兴化安丰法庭的杨凯庭长深入下沉一线走访调研,围绕土地流转、水产养殖和产品销售方面的问题,结合审判实践中遇到的矛盾纠纷多发点,参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及行业规范,制定了水产养殖产业的特色村规民约。
在安丰镇安东村村两委班子会议上,杨凯将相关村规民约报村集体讨论,并对村规民约逐条进行释义,对村民提出的问题逐一进行了详细解答,最终该村规民约在村民代表的掌声下一致通过,并向全体村民进行了公示。
与此同时,姜堰溱潼镇湖南村的村民希望能够通过村规民约帮助他们规避在经营“农家乐”中遇到的各类纠纷,有效加强农村旅游管理,提高旅游服务质量,保障村民和游客的合法权益,促进乡村旅游持续健康发展。
于是,在村委会的邀请下,溱潼法庭经多次走访、调研,与村工作人员商榷,听取部分村民、经营者的意见,2022年10月底草拟出了初稿,11月8日至11月15日通过村务公示栏张贴方式向全体村民进行了公示,并于次日在溱潼镇湖南村召开村两委会,一致通过了《姜堰区溱潼镇湖南村“农家乐”经营村规民约》,通过传播契约精神、契约原理和契约文化,让生产经营更加规范,优化了营商环境。
和谐章
让文明善良风俗成为习惯
“要不是法庭帮着协调,出台了关于彩礼的乡规民约,我跟爱人走不到一块儿,也就过不上现在的幸福生活。”在法庭回访时,已经与爱人一起经营蛋糕店的小张笑着说。
泰兴市宣堡镇郭寨村是远近闻名的文明村,江苏省首份“乡规民约”就出自该村,该村历来有通过乡规民约实行村民自治的优良传统。“我们的乡规民约最近进行了修改,推动修改的是宣堡人民法庭庭长张展。”郭寨村党总支书记刘仲生说,乡规民约之所以修改缘于一份高价彩礼。
2022年,小张和小王正准备领结婚证时,小王的父母突然提出要188800元彩礼,这让小张犯了难,眼见婚事要“黄”。恰逢泰兴法院宣堡法庭庭长张展组织辖区内网格员进行培训,网格员小李与小张家是邻居,便将此事告诉了张展。张展听说后就上门劝和,可小王的父母亲一直不肯松口。
“通过分析这几年审理的类似纠纷案件,发现高价彩礼存在的根本原因是攀比心在作祟。解决高价彩礼纠纷最根本的是要解开村民的‘精神枷锁’,最好的途径是村民在自治过程中达成统一的行为规范,来帮助村民实行自我纠偏。”张展介绍,宣堡法庭会同村委会、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村民代表等,一起商讨将婚嫁的新俗写进乡规民约。在村民代表大会上,大家听取了法庭的建议,对乡规民约进行了修改,明确反对高价彩礼。
有了规矩就好办事。小王的父母最终卸下了心理包袱,同意不收取188800元的彩礼金,这对有情人终成眷属。
泰兴也是苏北革命老区,苏中战役七战七捷就发生在宣堡镇的梅埝村,为了更好地传承红色基因,赓续红色血脉,进一步引导村民自觉传承红色文化,形成良好的村风、民风、家风,宣堡法庭指导梅埝村村委会工作人员从保护纪念设施、自觉文明祭扫、尊重英烈遗属、加强文化传承等五个方面制定了弘扬英烈精神村规民约,成为全市红色文化传承的示范模板。
幸福章
让法治自治推动善治
“真是太谢谢你们了!我们也不是故意不缴物业费,就是咽不下这口气。”近日,泰州市海陵区某小区业主陈女士将一面“排忧解难 热情服务”的锦旗送到海陵法院物业纠纷调解室。
原来,早在2018年,陈女士家外墙因为下雨造成渗漏,多次请物业公司动用公共维修基金修理,都被物业一口回绝。从那以后,陈女士就拒绝缴纳物业费。今年,物业公司将其诉至法院,要求支付拖欠的物业费。
俗话说,小物业大民生,矛盾不大影响深。海陵法院收到案件后,立即联系所在社区的物业纠纷调解员上门实地勘查,在现场确实还能看到墙上明显的痕迹。经调解,双方同意各退一步,物业公司主动帮助解决外墙粉刷问题,陈女士也爽快缴纳了拖欠四年的物业费。
案件调解后,海陵法院并没有就案论案,而是深入分析物业纠纷频发的原因,一方面,广大业主希望得到价廉物美的物业服务;另一方面,物业服务收费标准却保持在十几年前的较低水平,物业服务企业不得不降低服务质量。一些小区因而陷入了“物业服务打折——业主不交费业费——物业服务更差——业主更加不交费”的恶性循环模式。
为此,海陵法院深入结对的城北街道东街社区,着力推动“多元一体、审调融合”诉源治理机制,在总结和巩固“无讼村(居)”创建活动的基础上,开展“无讼小区”建设。通过对近年来物业纠纷进行了总结,多次到小区和社区进行指导,帮助制定了小区管理规约并获得小区业主大会一致通过。
“规约注重吸收经验,体现特色,并在传承中创新,推动绿色健康生活,对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发挥了重要作用。”据海陵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刘宗开介绍,为了使管理规约有效落实,该院与社区干部、业主委员会主任等建立微信服务群,及时解答小区规约执行中遇到的问题,尽最大可能将矛盾化解在萌芽、解决在小区。
“小区的物业问题解决了,社区环境更美了,群众更幸福了,大伙都为制定小区管理规约点赞!”社区居民刘大姐赞叹道。
“通过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化解社会矛盾,参与基层治理,引领社会风尚,是新时代‘枫桥经验’的现实运用,以‘约’为媒,以‘法’为基,通过‘小民约’撬动‘大治理’,走出司法护航社会治理新路径。”泰州中院党组书记、院长孙辙说道。